对很多国家的人来说,死亡可能是禁忌的话题。经常谈论“死亡”这个字似乎不吉利,但我们都知道。每个人出生后,阶段性接近死亡和衰老一样是不可避免的。(死亡) (死亡)。
如果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死去,你会想到哪种呢?可能有的人会想到安乐死,这样可以让自己更有尊严更体面地离开这个世界,特别是对于一些癌症患者来说,可以这样选择,对于他们而言或许是一种幸运,至少不用那么痛苦或难堪。不过,对于这种方式的争议是比较大的,在荷兰等一些国家,它是合法化的,但关于安乐死,我们了解的或许还很少。
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傅达仁,他是我国第一个安乐死的人,几年前他不幸查出胰腺癌,治疗让他痛苦不堪,一开始,对于他想要安乐死的想法,家人都是拒绝的。但后来他的病情继续发展了,难以忍受的疼痛最终让他决定选择这种方式,他的家人虽然很不忍,但最后也终于同意了。后来,他便去了国外,在家人的陪伴下,他用这种方式有尊严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这种死法具体是怎么进行的?真的没有一点痛苦吗?
这种方式是指停止对于无法救治的病人的治疗,让其没有痛苦地死去。
一般来说,有以下三种实行的方式:
一:使用可以让心脏衰竭的药物
二:使用可以令人窒息的麻醉药物
三:使用造成血栓的凝血剂
不管选择的是喝下药或者注射药物,最后的步骤都需要患者自己执行,执行之后,一般来说,在几十秒内就会死亡。这么看来,这种死法似乎真的没有痛苦,患者也会安详地离开,但它真的一点没有痛苦吗?
可能并不是,理论上虽然是这样,但现实中,它可能并不是那么安乐,有的患者没有彻底麻醉,他是能意识到自己在逐渐死亡的,或者说自己在等待死亡,虽然可能时间并不长,但其实也是会感受到痛苦的,而且这种痛苦自己已经无法表现出来了。
另外,它还有积极和消极之分,简单点说,一个是主动的,一个则是被动的。对于积极的安乐死,争论比较多,它只在少数国家合法。
对于患者来说,如果已经回天无力,还有必要治疗吗?
治疗应当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科学且适度,如果通过一些治疗手段可以让患者减轻痛苦,改善生活质量,或许未尝不可,但若是过度治疗,不考虑患者自身的感受,什么法子都试一试,对于家属来说,可能会觉得这是自己尽力了,不管最后的结果怎样,不会留下遗憾,但对于患者自身而言,或许会更加痛苦,身体和心理上都会痛苦。
除了合理的治疗,或许也要重视患者的心理和卫生呵护工作,特别是对于长期卧床的患者来说,这在一定程度上或许可以有一个善终的结果。
为什么这种方式在我国难以实行?
可能跟传统孝道的理念有一定关系,中国有句古话讲百善孝为先,不管是不是患者自己要求的,可能在别人看来,这种方式违背了这一理念,会让患者的子女背上不孝的罪名,被别人冷眼相待。
另外,一旦实行了是无法后悔的,如果它可以实行,而有的患者并没有真正地想清楚,或者家人最后后悔了,这可能就会引起一些矛盾。
对于部分患者来说,可能会让他们产生很大的心理压力,因为既然可以实行了,那么他们会不会被别人认为是在占用社会或医疗资源呢?这或许也是需要考虑的一点。
到底是安乐死这样有尊严地死去更好,还是如俗话所说“好死不如赖活着”?
不同的人看法不同,生还是死,各执一词。有的人觉得宁愿活着,也不愿意以这种方式死去,有的人觉得比起死,更害怕活着,更希望自己可以有尊严地离开,也可能有的人认为这是患者自己的选择,不论最后如何,都应该尊重患者自身的想法。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如何体面的、有尊严地离开这个世界或许正在成为很多人思考的问题,不知您对此怎么看呢?它该不该合法化?欢迎留下您的看法与大家交流。
参考资料:
[1]《安乐死的是与非:我国相关立法还有多远?》.中国审判.2019.07.15
[2]《安乐死立法:生命尽头,能否给我一点尊严?》健康报.2016.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