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遇到这样的情况,好不容易看中心仪的汽车,支付了一定的预付款,最后却因为贷款办不下来不得不放弃购车。于是问题来了,这种情况下,如果不买车了,预付的钱可以要回来吗?我们先来看一个例子。
王先生在某经销商处订购了一辆价值9.8万元的品牌轿车,并交纳了1000元,作为预付款。双方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约定于今年6月12日提车,预付款1000元在车辆交付时作为价款的一部分扣除。
之后,由于王先生购车贷款未能申请下来,最终放弃了购车意向,他要求经销商退还其交纳的购车预付款,但遭到对方的拒绝。于是,他向当地工商部门发起投诉。
王先生认为,双方在签订销售合同的时候约定交纳的1000元为购车预付款,而非定金,再说经销商承诺可以帮其申请办下贷款,最后在提车的时候却告知贷款未能申请下来,错在经销商,因此经销商应该退还其交纳的1000元预付款。
而经销商则表示,这1000元虽然是预付款,但有定金的性质。同时,银行贷款未能申请下来,实际原因是于先生自身的银行信用问题,错不在经销商。此外,他们已经向4S店订了车,其中的手续费、运输费都不止1000元,这笔损失又怎么算呢?
工商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为大家作出了如下解释:
第一,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并不等同于定金,不具备担保性质。预付款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况下,不管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受方违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还。
第二,经销商未详细了解消费者银行信用情况就承诺可以申请贷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又并联操作,导致贷款未办而车却已从4S店提出,操作存在不规范的地方。
第三,于先生因自身问题导致贷款未能申请下来,又擅自在其他地方购买轿车,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最终,双方均表示愿意承担一部分损失。经销商退还王先生1000元购车预付款,王先生付500元补偿经销商的损失。
通过以上的事例和讲解,相信大家对这个问题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识,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也懂得了如何应对。如果还有其他疑惑,可以通过以下微信号和我们联系哦,一定悉心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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