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 居民李建勇:10月29日,我去维斯特一期物业交停车费,发现停车费由每月64元调整为每月120元。这也涨得太离谱了,还要签订承诺书,物业也没有张贴通知,停车费说涨就涨,这样合理吗?
记者核实:30日,记者来到维斯特一期物业得知停车费确实调整为每月120元。记者在一期三栋楼单元门前查看,没有发现停车费调价的通知。
一期物业收费处工作人员:这次停车费没有涨价,只是调价,并且发放了通知。没有调价前,维斯特一期的地面停车费是64元每月,而二期、三期一直是每天5元的收费。现在为了统一价格,将维斯特所有6期地面停车费调整为120元每月,2小时内不收费,2-5小时2元,5-24小时5元。如果业主觉得包月价格不合理,可以按照停车时间交相应费用。
市发改委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收取场地占用费、收费标准和用途等事项。业主大会决定收取机动车辆场地占用费的,场地占用费所得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用,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如果业主们觉得不合理,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商讨收费标准。
新疆四至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强辉:就算没有业主委员大会,根据法律规定物业也应向业主出示调价依据,根据入住率征得大部分业主的同意,并在相关的法律依据下才可以进行调价。(记者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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