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昌晚报
随着人们对汽车的需求增加
除了购买新车之外
许多消费者也会选择购买比较优惠的二手车
但这也存在较大的风险
南昌的刘先生本想在
高新区南昌迎星奔驰4s店
(以下简称“迎星4S店”)
购买一辆二手车
但在交了定金后却发现
之前的7条维修记录变成了上百条!!!
其中显示多个安全气囊都已更换
刘先生质疑这明显就是事故车辆
//投诉:二手车维修记录从几条变为上百条?//
今年年初,刘先生想购买一辆奔驰车,便让迎星4S店的工作人员帮忙留意,今年3月15日,销售人员联系刘先生,表示店中有一台二手奔驰S450L,车况行驶三万公里,除了更换后面的叶子板,并无其他维修记录,工作人员告诉李先生,S450L新车指导价113万,而这台二手车报价92万。
3月23日,刘先生在迎星4S店看到了这辆二手奔驰车,在检查车况时,刘先生发现车子驾驶座一侧的两个车门有被拆开的痕迹,
“看到车门,我曾多次询问工作人员车子是否发生过车祸,工作人员表示车辆绝对不是事故车,仅有一些小剐蹭,因为奔驰高档车都是铝车身,轻微的剐蹭都无法钣金修复,只能更换车门。
考虑到价格还可以
车辆维修记录也仅显示只有普通保养和维修(外观件)
刘先生便与4s店商议91万元的价格
并付了5万元定金
签订订车协议
4月3日,刘先生按照约定到4S店办理过户手续,却发现这辆车并非想象的那么“简单”,在签订购车合同时,他将购车合同以及相关文件签完字之后,才发现了最下方的一份新的维修记录单,维修记录由几条变成了上百条!!!
“这次看到的车辆维修记录数据与之前看到的完全不同,从最初的几条维修记录变成了上百条,而且其中显示多个安全气囊都已经更换,这明显就是事故车辆。
刘先生告诉记者,4S店的行为明显就是在欺骗消费者,他要求4S店按协议赔偿违约金,但是却迟迟未能达成一致。
//现场:二手奔驰小车仍停放着 南昌迎星4S店拒不接受采访//
4月23日上午,记者与投诉人一同来到位于南昌高新区高新大道777号的南昌迎星4S店。在现场,记者看到,那辆交易的奔驰二手车,停放在4S店停车场的一侧,外观上看不出有什么异常之处。
当记者表明采访意图,并出示了相关证件后,该4S店表示不接受采访,不允许拍照。记者了解到,此前刘先生曾拨打了12315进行投诉,为此,记者联系上了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城东分局,不久后,该局一名张姓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对4S店负责人员与购车者进行协商。
在调解现场,购车者质疑迎星4S店未履行告知的义务,在交定金前仅仅出示了7条维修记录,而在签订购车协议时为何又出现了多达百余条记录。
“维修记录还查不到,只有一份内部清单。”据南昌迎星4S店二手车部游经理介绍,这辆二手车是在南昌东之星4S店(另外一家奔驰经销商4S店)进行维修,并在南昌迎星4S店销售,因为车辆的保险公司还没有进行结账,所以换了哪些东西还没上维修记录,“现在也看不到维修记录。”
当游经理出示这份维修项目清单时,记者注意到,维修项目清单的记录多达近4张A4纸张,每张约有50条记录,其中维修的部件或零件有螺丝、拉杆、安全带、气囊(主、副、侧)等等,对于更换这么多零配件的情况,游经理称只是一次碰撞发生的,并不是好几次碰撞事故产生的。
在调解过程中
刘先生提出了几点质疑
1、在交定金时4S店是否知晓维修详情?
游经理解释到称,客户交定金时,他们只知道车辆碰撞过一次,但不知道换了几百个零件,“当时我们告诉过有碰撞,但是具体换了哪些东西,我们也不清楚。”对此,购车者并不认同,刘先生称,交付定金当天,车辆已经修好,并停放在南昌迎星4S店。
“车子停放在4S店,应该会有事故维修记录。”张姓工作人员称,如今,南昌迎星4S店人员是否知情这份多达百余条的维修记录有待进一步核实。
如果在交易之时
商家不清楚交易车辆的维修记录等具体情况
那还能否销售这辆车吗?
张姓工作人员称,交付定金,是一种合约行为,只是商家把车辆预定出去,没有完成整个交易过程,消费者不满意,可以提出退款。
刘先生称,既然是合约行为,根据签订的《车辆定金合同》定金法则,乙方(南昌迎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违约了,甲方(刘先生)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2、为何等签完购车合同后告知维修清单
刘先生还质疑:为何该4S店要等购车者签完购车合同后,才告知百余条的维修记录?
“我至少签了15个名字,才在最下方发现一份维修清单。我质疑该车是事故车时,对方说你凭什么说这是事故车,你不想买就不买,把钱退掉。”对此,刘先生质疑,南昌迎星4S店存在主观意识的隐瞒。
“我们是先给他看完金融合同,再看的这个二手车合同,最后看的这个(维修项目清单)。”游经理说,“他签完字后,我们是主动告诉他这里还有一份维修清单,你们看下。”
对此,张姓工作人员称,根据相关流程,签合同前,商家应告知消费者维修项目清单,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双方再进行签订合同。为此,他认为,消费者所说的需要进行事实认定,购车者所说一旦成立,4S店需要承担相关责任。然而,游经理则解释称,《二手车购车合同》是从盖章之日起生效,目前合同没有盖章,所以合同还未生效,不存在主观上的隐瞒与欺诈。
//后续:市场监管局建议走司法程序//
在行政调解中,刘先生提出,迎星4S店售车时隐瞒真实情况,涉嫌销售欺诈,属于违约,需要返还双倍定金。
对此,游经理则称可以退还定金,但不承担赔偿部分,也可以让消费者再选购其他车辆,并给予相关优惠。但此方案遭到刘先生的拒绝,刘先生称,经过此事后,他不再相信南昌迎星4S店。
在此情况下,城东分局张姓工作人员表示此次的行政调解失败,建议消费者走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他表示,消费者认为商家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构成了消费误导或欺诈行为,需要对相关事实进行举证,市场监管部门将进行依法依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