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立秋刚过,但天气依旧十分炎热。
不锁门不关窗,就给路过的小偷提供了“好机会”。
宝马车里的万元现金
被告人陈某钩
2017年4月4日
被告人陈某钩至福鼎市桐城街道江滨南路,发现被害人王某停放在该处的宝马牌小车车门未上锁,便进入车内,将扶手箱里的现金10102元盗走。
2017年4月5日
被告人陈某钩被福鼎市公安局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钩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15000元。
今天鼎法君又来送福利,
谨记防盗小贴士,不给小偷可趁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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