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8日,超哥在长春一家宝马4S店,购买了一辆白色宝马X528i(2016年3月出厂),这台车是4S的试乘试驾车。
有人问试乘试驾车到底靠不靠谱?其实它就是二手车,靠不靠谱要看车况。
当时这款车的新车价格是75万,但他买的是试乘试驾车,所以只花了61万。2017年花61万买2016款的宝马X5,超哥其实并没有占到便宜;按照二手车市场行情,它就值这么多钱。
有很多人总觉得,试乘试驾车就好。有的车主买回来爱惜,和试乘试驾车也没什么区别,甚至比试乘试驾车还要好,因为试乘试驾车为了给客户展示其性能,可能被拼命蹂躏过。
当时购买这辆车的时候,4S店给他出具了保养记录,保养记录上显示:这车更换过减震器、轮毂、变速箱、元宝梁,还有很多亮条,包括后备箱盖,还有行车电脑,乱七八遭的,感觉换了好多东西。当时超哥心里就合计:这到底是什么车?怎么换这么多东西呢?
4S店销售是这么解释的:因为这台车是试乘试驾车,咱们4S店以人道为本,有很多宝马车主,已经出了质保范围,然后我们就把零件记到这辆车的头上,也就是走这辆车的手续,免费帮其他车换了配件,其实这辆车自己并没什么毛病。
鬼使神差,超哥一听就相信了,于是就61万把这辆车买下。
开了两年多,如今超哥想把这辆车卖了。2016年的宝马X528i,目前二手车市场价大概在45万左右,车商收车价应该是在40万。超哥心目中的价格也就是40多点就可以接受了。但是没想到,超哥去找二手车商卖车的时候,车商都说这车有毛病,只能当事故车来收,最多给36万。
只能卖这么点钱,超哥心里肯定不爽。大家都知道,收这种车所有车商都会去查保养记录,一看换这么多零件,就全完了。再说了,很多车商根本不用看保养记录,火眼金睛一看实车就明白咋回事了。
一位车商和超哥说:这车很明显是发生过追尾,前保险杠喷过漆,机盖子、两侧大灯、中网、水箱框架都换过。减震器、变速箱、元宝梁等都如4S销售所言,确实没有换过。
超哥这才意识到,当初买车时肯定是被4S店销售骗了,于是就去4S店找后账。当初卖他车的销售还在,当时脸就红了。超哥说:这车我去二手车市场去卖,人家都说我这车有事故,这车到我手之后,我也没动过,你给我说说当时到底是咋回事?
销售还算痛快,立马就承认了:哎呀,大哥,当时我忘告诉你了,这车为啥当试乘试驾呢,因为前面的保险杠被刮了一下,然后就扫了一枪,根本没啥事。
“扫一枪”是啥意思?超哥对汽车不太懂;于是就问懂车的朋友“啥是扫一枪”。人家告诉他:正常来讲,如果车漆划了,一般都是用抛光蜡抛一下;如果划得深了,就要用腻子灰刮一下,然后再喷漆。扫一枪的概念其实很模糊,听口气感觉是小事,但很难说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不论怎么解释,这辆宝马的保险杠、大灯、机盖子、水箱框架都被更换是事实,属于比较严重的追尾,怎么能叫“扫一枪”呢?
宝马4S店销售只承认“扫一枪”,并不承认发生过什么事故,这可咋办?查保养记录也没用,因为保养记录是假的,当时已经向他作了说明。
最后还是二手车商经验多,他们建议超哥去保险公司查询一下“出险记录”。这车上的是太平洋保险,于是超哥就去了。结果一查,问题来了:在哪里撞的,什么时间,连照片都调出来了。当时这车是全责,一共理赔56119元,其中包括多处喷漆,钣金修复,更换零件等。
这回4S店耍不了赖了。换作别人早就发火了,但超哥这人慈善,他对4S店的要求是:你们说没有事故,那就算没有事故吧,目前这辆车按照没有事故折算值45万,反正我也是想卖,你们就45万收回去,就完事。
不论去哪说理,超哥这要求一点都不过分。但4S店不同意,销售说:当时我确实隐瞒你了,实在不好意思,但我也是为了生活,当时你也喜欢这车,所以我是想,价钱也不那么高,你就开回去算了;而且前面扫两枪也没啥大事,也没碰到发动机变速箱,不影响开。
超哥说:是不影响我开,但现在我要卖,它影响我的二手车价格。
4S店销售嘴上不说,但也觉得超哥说的确实在理。于是就跟他商量:这样吧,赠送你10次保养,包含工时费;再赠你一些礼品,比如夏天搞活动时免费充氟、免费更换防冻液,免费清洗空调,等等,这些所有的活动都有你的份。
超哥有点动心,他寻思:这车也不怎么开,一年也就换一次机油,赠我10次保养的话,我10年之内这车不用添钱了。
超哥差一点就同意了,但被我拦住:超哥,我们既然有了它的“出险记录”,这是存在销售欺骗啊。西安奔驰女车主事件就是个样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凡是在买卖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一赔三。我们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超哥觉得有道理,于是就去起诉了。我和超哥说,咱们起诉他销售欺诈,请求一赔三。结果,超哥的起诉诉求没说明白。最后法院判了: 赔偿45万,把车归为4S店所有,额外再给6万块钱精神损失费。
超哥又有点心动,他寻思:45万正好把车卖给4S店了,还能白捞6万块钱。
超哥差一点就同意了,但又被我拦住了:超哥,这个判决咱们不能同意,明明是出事故了。他们4S店就是死不承认,还张口闭口扫一枪,太欺负人了。多少钱不重要,他们逗咱们玩呢!太拿豆包不当干粮了,这口气咱们咽得下吗?
4S店的老总把这位销售骂了一顿:这辆车当时什么情况你不知道吗?怎么能欺骗客户说是原版原漆呢?有没有喷过漆你心里不清楚吗?
结果这位销售当着超哥的面哭了:大哥,你原谅我吧,我也不懂这二手车销售的条条框框,本以为发动机、变速箱没啥大毛病就是好车,当时我也想多挣点提成,大哥你就原谅我一回吧……
至于老总是不是在演戏,我不知道,但我希望他是真生气了。他要是演戏的话,这店离“西安利之星4S店”的命运也不远了。
4S店这位销售是个女的,超哥一看小姐姐抹眼泪,又心软了。
我再三劝说超哥切莫感情用事,小心上套;最后,法院一审判决超哥没同意,请求二审。
结果二审法院就没审,法院希望通过当事人私了的方式撤诉。
于是,4S店老总就跟超哥谈:兄弟,咱们别一赔三了,你看你有啥要求,咱尽量满足你……
这时女销售又上来了:哥,晚上吃点饭,咱好好商量商量。
超哥社会人,又是从事人体SPA美容这方面的,一听就懂啥意思。本以为他能产生免疫,没想到晚上真去赴宴了。
女销售在包厢饭桌上就和超哥聊:哥呀,咱就维持一审判决算了,45万车给我们,你看行不行呀?
超哥一开始意志坚定,挺清醒的,坚持要一赔三。但酒过三巡,夜色正浓,大哥心里想的就不仅仅是45万这点事了。
这位女销售员可不是一般的销售,其实她还是4S店的销售经理。大家都知道,一般的小丫头能干上销售经理的位置吗?而且还是宝马的销售经理。绝对是有两把刷子的,要么是有点文化,要么是气质颜值各方面非常出色。
超哥面前这位销售经理就属于后者。超哥心动了:不然45万你把车子收回去,今晚咱那个啥……
人家堂堂宝马销售经理,三万两万的,能上你那贼船吗?再说了,销售经理也是挣老总钱的,可能为这点事献身吗?
最后销售经理感觉大事不妙,于是立马开溜了:那个啥,今天太晚了,我回去还有个会,咱回头再聊……
销售经理就这样放了超哥的鸽子。子弹已经上膛,但是没发出去,超哥当时心里就火了!
由此可见这超哥是什么样的人:销售骗他,说是原版原漆,其实是事故车,他没生气;去保险公司查了出险记录,证实车出过事故,他还没生气;最后销售小姐姐放他鸽子,他急眼了。
超哥绝对是意气用事,性情中人。被人家当傻子一样忽悠没生气,结果人家小姐姐晚上没同意他,他生气了。超哥问我:老弟,你看这事咋整啊,再帮我出出主意。
当拉皮条的王婆,咱又不专业,我说:还能咋整,继续起诉,一赔三呗。
超哥又心虚了:我还有点下不去这嘴,你说一赔三,万一咱要输了咋办?人家那边既然开4S店的,肯定又有人,咱还是来个万全之策吧。
目前45万肯定是囊中之物了,但销售经理放他鸽子,他有点受不了,要出出气。
第二天超哥没去法院起诉,又去找4S店老总了。老总就说:昨晚,我也听销售经理说了,你这边已经同意了,下面咱就走个手续吧。
超哥立马怼回去了:哪有的事,你问问经理,我啥时同意的?
老总说:那我再问问经理吧。
说着销售经理就过来了:来啦,哥!
超哥:嗯,来了,你看这事咋整啊?昨晚咱俩也没谈妥呀……
销售说:是的,确实没谈妥。
他俩在老总面前,谁也没再多聊昨晚吃饭的话题。
老总毕竟是老总,最后还是顾全大局,给出了这样的处理结果:这辆宝马车61万4S店原价收回,然后再赠送5000块钱购车优惠券,也就是不论什么时候超哥来这里再买车,同样价格比别人再便宜5000块钱。
超哥问我:给61万行不行?
咱说句心里话,也没有必要揪着不放,我认为这家宝马4S店做的还算是到位。你真要说进行一赔三,有几个真能一赔三的?人家开宝马4S店,各方面能没有点关系吗?所以人家能61万原价收回,咱就不要得寸进尺了,咱还免费开了两年宝马车呢。
我本以为超哥这事到此就结束了,没想到,过了几天,超哥打我电话:老弟,你说66万要买宝马的话,买啥好呢?
我实在无语了:哥啊,你要是要点脸的话,就别去那里买宝马了。
超哥的回答让我笑喷了,他说:那女销售经理老是给我发消息,说这两天宝马4S店正在搞活动……
我算搞明白了,超哥这是还惦记着那位女经理呢……
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我真是不知道怎么形容超哥好了:销售骗你一回,经理骗你一回,然后经理又引诱你一回,怎么还执迷不悟呢?难道还不明白这里面的套路吗?还想再来一次吗?
老总给5000块优惠券的目的是,还想让你能成为宝马的客户。从老总的角度讲,最起码这件事压下来了,处理的算是非常到位。45万和61万之间差了16万,如果说,老总为了省这16万,很可能这事会越闹越大,于己不利。到时候,拿16万肯定买不回他4S店的名誉。所以我觉得老总这事办得绝对没毛病。从销售的角度来讲,赠你5000块钱优惠券,你买一台宝马,是挣你5000块钱的事吗?4S店想着最终再卖你一台车,还能把赔的钱往回捞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