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准旗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居民吴女士报案称:4月17日,其停放在准旗薛家湾镇哈尔乌素露天矿施工工地上的一台黄色北方奔驰自卸车被盗,该车于2011年购买,购价30万元,现价值约12万元。
接报后,准旗公安局刑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展开工作。经调查发现,曾受雇驾驶该车的两名司机有重大作案嫌疑,但车主无法提供两名司机的准确身份信息。民警通过多方调查,确定其中一名司机身份为刘某某,民警在全力抓捕的同时,做足嫌疑人家属的思想工作。
5月5日,嫌疑人刘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供述其伙同一名自称叫冯某的男子盗窃该辆黄色北方奔驰自卸车,在山西省原平市被交警检查时,自己因害怕犯罪行为败露而逃跑。
民警赶赴山西省原平市进行调查,获知该名自称冯某的男子真实姓名为王某某,且王某某驾驶被盗车辆驶往山西省太原市。民警沿线追踪,通过情报中心的信息反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太原市已将被盗车辆出售。
经进一步侦查,民警确定购买被盗车辆的男子身份信息为张某某。在山西省太原市柳巷刑警队的配合下,民警于5月7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将张某某抓获,并在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康西路路边的加油站将被盗的黄色北奔牌自卸车查获。
经审讯查证,张某某通过QQ联系到王某某,并商谈了购车价钱。4月29日,张某某在明知王某某没有该车任何相关手续凭据的情况下,以9.22万元的低价将车买走。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准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准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列为网上逃犯,正在全力抓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