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0日9时30分,周村法院通过网络拍卖的一辆重型自卸货车以10.6万元的价格被竞买号为“W537”的买家成功买走,溢价6.8万元,溢价率为278.95%,这是周村法院又一次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车辆。
该重型自卸货车评估价格为3.8万元,并由此确定竞拍起拍价为3.8万元。当天拍卖开始后,共有三名竞买人积极进行网络竞价,随着竞买人号牌轮番更新,报价次数逐渐上升,价位逐渐增高,最高报价不断被刷新,竞拍时间也一次次被延长。历时半个小时,经过40多次轮番出价,最终“W537”竞买人以10.6万元的价格成交。此次拍卖成交,溢价率278.95%。
据悉,拍卖的重型自卸货车系邵某所有,其雇佣的司机王某甲在驾驶途中将王某乙撞伤,后王某乙将邵某和王某甲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邵某和王某甲连带赔偿王某乙各项费用十余万元。因邵某、王某甲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我院最终决定拍卖邵某所有的重型自卸货车。本次网络司法拍卖,实现了拍品价值的最大化,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保证了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实现了执行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