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斌)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自今年6月1日起,重型柴油车将全面实施第五阶段排放标准,新车销售须符合新标准。这也标志着,本市成为全国首个全面实施国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城市。预计实施后第五阶段重型柴油车单车氮氧化物可削减40%左右。8月1日起,将对不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车型不予办理环保手续。据悉,本市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车辆发放蓝色环保标志。
目前,北京市重型柴油车约22万辆,虽仅占机动车保有量的4%,但其排放的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却分别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50%和90%以上。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已成为本市机动车排放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污染的主要来源。
为解决柴油车污染问题,自今年6月1日起,重型柴油车将全面实施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单车氮氧化物排放将下降40%左右,对本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起到一定作用。为提前实施第五阶段标准,北京市已于2012年7月全面供应第五阶段汽柴油。轻型汽油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等行业重型车也已于2013年3月实施了第五阶段排放标准。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车销售须符合新标准。按照《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凡在本市销售的重型柴油车(发动机)必须申报北京环保目录,其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
自今年8月1日起,将对不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车型不予办理环保手续。凡在2015年8月1日前已购买的(以购车正式发票日期为准)和已从外省市转出迁往本市的(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第四阶段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还可继续办理环保手续。本市对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发放蓝色环保标志。
此外,目前本市利用经济措施鼓励车主报废更新重型柴油车。根据正在实施的2015—2016年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对使用6年及以上、提前1年及以上报废的车辆补助车均8000元,特别是重型柴油车最高补助达21500元;若报废老旧机动车的车主更换新车,汽车生产企业还将按照平均标准不低于政府补助的原则再给予车主购置新车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