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汽车曾因“国三冒充国四排放销售”,造成不小的负面影响。此次,又因涉嫌对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以次充好,或将面临“天价”罚单。
为什么江淮汽车会频频出现问题,这次问题又是怎么造成的?潇湘晨报记者采访了内部人士。
5月5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出公告,江淮汽车涉嫌对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将对该行为进行重大处罚。由于江淮汽车提出延期听证申请,听证会将于5月16日举行。
5月9日晚,江淮正式对外发布澄清公告。据江淮内部人士透露,此次问题车集中在一些重卡车型的发动机上,“但这批发动机主要是外购的。”
拟开“天价罚单”引起关注
据记者了解,早在今年3月29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就曾发布公告,称“拟对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机动车生产企业对污染控制装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行为进行重大处罚一案进行听证公告”。
援引媒体对一位生态环境系统权威人士的采访,“江淮不是我们环保执法部门采取行动之后的结果。”此番表态意味着,有关部门对汽车排放造假行动早有布局,且生态环境部门,以及相关部委也十分关注今年国外关于汽车排放造假的处罚案例。
事实上,自2018年1月,环保部门对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与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开出了国内首个“排放造假”罚单,两家企业累计共处罚金3800余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如果江淮汽车此次处罚成立,罚金足可称之为“天价”。
江淮公告称“影响尚不确定”
5月9日,江淮正式对外发布澄清公告称,目前正联合相关发动机供应商进行深入技术研究,分析可能产生问题的原因,同时也在积极配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做好听证相关准备工作。而关于现在江淮是否所受负面影响波及,公告仅称,“鉴于听证会尚未召开,因此对公司影响尚不确定。”
在公告中,江淮特意公布了此次事件中的一组数据。
原文表述是:北京地区实施的是京五排放标准,本次抽查的公司三台产品均为京五状态载货汽车产品,经统计公司在北京市场销售的同型号车辆累计700余台,约占公司2018年载货汽车销量的0.29%。
显然,“700台”和“0.29%”两个数据的出现,是在侧面反映“销量小、影响小,甚至是个别批次现象。”
记者致电江淮汽车,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这次被指排放造假的主要是一批重型卡车,但具体的车型还在调查。但问题可能是出现在发动机上。”该内部人士同时指出,问题发动机来自于国内一家大型汽车零配件生产企业,“更让人郁闷的是,之前也有媒体提到2014年的案子,两次都是一个供应商。”
据悉,2014年央视《焦点访谈》就曾报道,在全国部分地区提前实施国四排放标准时,江淮汽车曾出现过“国三冒充国四排放销售”。那次事件对江淮也产生了不小负面影响。
在江淮目前的发动机策略上,采用的是多品牌合作模式。江淮重卡多采用外购发动机,实行多品牌配套,供应商包括国内知名的康明斯、潍柴、玉柴等。多品牌的合作也是为何至今未能明确具体车型型号的主要原因。
潇湘晨报记者毛传长沙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