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商报】
日前,西安交警发布通告称,为进一步满足市民和企业生产生活需求,切实落实相关规定,将放宽多用途货车(皮卡车)限行管理措施。
西安交警部门表示,6月15日起,燃料种类为汽油的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不受西安货运车辆通行限制,无需再办理货车通行证,允许正常通行。但对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仍需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市政告字【2018】4号)的规定,对确需进入管控区域的,须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通行证件,按照指定时间、路段通行。另外,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在放宽通行措施的同时,还应遵守西安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据了解,根据《多用途货车通用技术条件》(GB/T40712-2021)标准,通告中多用途货车(皮卡车)是指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敞开式货箱(可加装货箱顶盖)、核定乘坐人数不大于5人(含驾驶人)、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3500kg的汽车。违反通告规定的,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编辑: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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