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如何根治未成年人骑摩托车是城市交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更是多次明令禁止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但是,时至今日,未成年人骑摩托车酿成的交通事故仍然时有发生,有时甚至剥夺了无辜路人的生命,这无疑让人思考:
未成年人骑摩托车的现象到底何时止?
本文目录:
1、未成年人骑摩托车造成的法律后果真的可以很严重
2、为什么说未成年人难以承担违法骑行造成的法律后果
3、未成年人骑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由谁担责:家长和车主
4、如何有效防范未成年人私自骑摩托车
(为方便表述,本文所述的“摩托车”包括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等需要考取摩托车驾驶证之后才能驾驶的车辆)
1、未成年人骑摩托车造成的法律后果真的可以很严重
事实上,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1条的规定,驾驶证申请人需要达到18周岁才能申领——也就是说,未成年骑摩托车从一开始就没有合法存在的空间,所有的未成年骑摩托车属于违法行为,在极端的情况下甚至可能构成犯罪。那么未成年人骑摩托车除了违法交通法规之外,还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
未成年人骑摩托车最常见的就是造成公私财产损失,比如剐蹭他人车辆、车辆追尾、撞坏交通设施等等。未成年人由于没有经过严格的培训,驾驶技术并不娴熟,无法对可能造成的危险存在一个合理的预判,因此未成年人骑摩托车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时有发生。
(2)威胁他人的生命安全
未成年人由于没有经过系统、完整的学习,对交通规则并不了解,在驾驶摩托车的过程中不仅使自己处于危险的境地,更是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安全。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今年1月14日披露的执行案件中显示,被告人(未成年人)因无证驾驶摩托车受害人重伤,其监护人作为赔偿主体被列为被执行人。所以说,未成年人骑摩托车是对他人生命健康的巨大威胁,害人害己。
(3)可能构成犯罪行为
一方面,若未成年人达到了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的承担刑事责任条件,那么当未成年人骑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时,交警部门是需要对其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进行必要的审查,一旦发现构成犯罪的标准,那么该未成年人是很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另一方面,若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故意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危险他人生命健康的,那么一旦该未成年人满足刑事责任年龄,那么也可能构成相应的刑事犯罪。
2、为什么说未成年人难以承担违法骑行造成的法律后果
之所以说未成年人难以承担违法骑行带来的法律后果,是因为未成年人在法律上并不被认为是完全具有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自然人,一般来说,仅在有限的条件下承担有限的责任。
(1)未成年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法律上,对未成年人承担法律责任的标准以年龄作为界限。一般来说,八周岁以下的自然人被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八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自然人被认为具有不完整的行事能力,因而被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上并不具有承担法律责任的完全能力,也即是说,未成年人如果在骑摩托车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很难成为直接的法律承担者,其背后的监护人就会成为法律承担的主体。
(2)未成年并不具塑造坚实物质基础的经济能力。
对于大多数未成年来说,在日常生活中没有自己的收入来源,一旦过失发生交通事故,几乎无法承担民事责任,更是无法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尽管法律上,规定了对于个别年龄达到十六周岁以上、能够自力更生的行为人,在符合法律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被认为是具有完整的行事能力,但是这种法律上的认定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和认定,即便是同一个人也可能在不同案件中的认定存在截然不同的结果。
(3)一旦构成犯罪,犯罪记录会跟随一生
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不断提供,犯罪记录不但会计入个人档案,更是可能影响一生。尽管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是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也即是说,犯罪记录是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被查询,在未来的就业、贷款等日常生活中存在着诸多的限制和不便。
3、未成年人骑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由谁担责:家长和车主
也许有人会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之规定,未成年人骑摩托车即便被抓到,最多被处罚款,一般不予拘留,无法对未成年人形成强有力的约束。事实上,我国法律在对未成年人“优待”的同时,是进一步强调相关责任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义务,并将未成年人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予以“转嫁”。
(1)责任的替代
具体到未成年人骑摩托车这一件事上,如果未成年骑摩托车的行为造成了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那么该未成年人因侵权造成的法律责任则由其监护人承担。这一情形具体规定在《民法典》第1188条之中。也即是说,未成年人骑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最终很可能是未成年人的家长来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是鉴于:第一,未成年人本身对于无证驾驶摩托车辆缺乏判断其法律后果的认识和能力;第二,从公平的角度来说,未成年人不具有弥补受害人损失的经济能力;第三,监护人作为与未成年人关系最为密切的人,本身具有法定的监护义务,也是最有可能预防侵害发生的人。
(2)责任的连带
责任的连带主要适用在私自将机动车辆租赁或出借给未成年人的情形。一方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将摩托车租赁或出借给未成年人,无论是否发生交通事故或是侵害行为,该摩托车所有人的驾驶证可以被吊销。另一方面,根据《民法典》第1209条之规定,摩托车的所有人或是管理人如果将车辆出借给未成年人,应当就该车辆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直以来,未成年人之所以能够轻而易举地获得对摩托车使用权,是因为摩托车的所有人、管理者——比如父母、摩托车租赁人、摩托车销售者等,没有意识到将摩托车辆租赁、出借给未成年人的危害。也即是说,当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的角色分离时,所有人、管理人在租赁、出借车辆时必须对使用人是否具有驾驶资格、是否具有驾驶能力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否则有可能因此增加了侵权发生的风险。
4、如何有效防范未成年人私自骑摩托车
未成年人自控能力低,喜欢追求刺激,容易超速。在驾驶过程中如突发交通状况,未成年人难以做出正确判断处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不允许未成人驾驶摩托车,也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
(1)莫将未成年人当成逃避责任的借口
近来,将未成年人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的年龄限制有条件放宽已经在热议和讨论中,我相信对于民事责任来说,也不能将未成年人当成责任逃避的借口。请不要再以“他是个孩子”来祈求原谅,而是应当在侵害发生前进行有效的防范。
(2)监护人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监管和未成年人的教育
监护人的基本职责就在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如果监护人借口自身工作繁忙而无暇照顾,甚至是推卸自身的监护义务,那么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有可能剥夺其监护人的身份。况且,监护人在未成年人发生侵权时是具有替代责任,所以,请防患于未然,不要等到事情发生时再哭诉自身的艰苦——有时,法律是无情的。
(3)加强对摩托车辆租赁的管理和把控
实际生活中,确实存在不少未成年人欺瞒家长在外私借摩托车辆驾驶,这就需要监管部门追根溯源地查处相关租赁方、出借方。未成年人自身对于无证驾驶摩托车辆危害性的判断力较弱,如果租赁方、出借方对此视而不见,或是故意放纵,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非法经营的嫌疑,甚至可能存在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过失或教唆。因此,加强对摩托车辆租赁的管理是一个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基本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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