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应文娟报道:9月6日下午,男子林某骑着一辆价值30多万元的摩托车上高速,一路狂飙,被雷达测速仪拍到。民警及时发现,并将他带离了高速。 当日16时27分,省交警总队直属三支队第四大队民警在万年服务区对过往车辆进行超速检查时,大队指挥中心传来一则信息:一辆摩托车在经过大队测速点时,被雷达测速仪拍到车速高达123公里/小时。为了保证摩托车驾驶员的安全,民警迅速在万年服务区对其进行设点拦截。5分钟后,民警拦截到这辆摩托车。经询问得知,驾驶摩托车的男子姓林,福建漳州人,家里经济条件较好,又酷爱旅游,于是骑着价值30多万元的摩托车出游。
民警告诉林某,在高速公路上骑摩托车是很危险的,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但林某却表示,在其他省份摩托车是可以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为了让林某认识到错误,民警将他带回大队,给他看了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该办法第49条明确指出,摩托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林某这才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以后不再骑摩托车进入江西省内的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