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执行目录管理制度,国家工信部会通过官方网站定期发布新车公告目录,并在正式公告之前进行为期7天的公告公示。
7月9日,在工信部的网站上,早在二十天前就公示的第297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被放到了正式公告最新位置。
但在本次发布的297批公告中,此前公示的由江门市长华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摩托车企业申报的15款摩托车却神秘地消失了。
自行撤销的公告目录
“工信部在6月15日发布第297批新车公告公示时,我们发现有15款车型,涉嫌侵犯了大长江集团宇钻、灵迪、红宝和鹰钻等车型的外观设计专利,于是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工信部公示网提交了申诉意见,并按要求提供了专利证书等相关材料。”负责这次申诉的大长江集团研发部门李姓工程师告诉记者。
据悉,2017年初,国家工信部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开通了为期7天的公示监督期,社会各界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工信部网站的意见征求系统反馈意见。
6月19日,在大长江集团向工信部公示网反馈了意见后,负责公告目录的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也第一时间就反馈意见,问询了被诉侵权的3家摩托车企业。
6月26日,大长江集团更是亲自组织研发、制造和法务部门成立专项调查组,前往相关单位实地调查,并对涉嫌侵权车辆进行专利技术比对、评估和判定,拟将调查情况形成正式比对分析报告上报,请示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对涉嫌侵权的3家企业进行查处。
让人意外的是,这3家摩托车企业很快就先后自行撤销了297号公告公示目录中的15款新车型的申请。
7月9日,工信部正式发布的297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上述3家企业的15款摩托车正式被删除了。
不断前置的专利申诉
一直以来,模仿、抄袭是国内摩托车行业绕不开的话题。从本田CG车、小公主,到雅马哈的迅鹰、巧格,再到豪爵铃木的宇钻、红宝、灵迪。
产品推出市场后,就遭到模仿与抄袭,品牌知名度提升后,山寨总是不约而至,这已成为坚持原创企业的难言之隐。
在以往,面对纷至沓来的模仿者,企业只能通过法院起诉,或请示工商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方式,去解决产品的侵权难题。
如2016年,大长江集团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江门市华龙摩托车有限公司的侵权行为,并获得胜诉,工信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撤销两款侵权车型的摩托产品《公告》和3个月整改等处罚。
法院起诉方式虽然也获得了较大的突破,但耗时仍然较长。而工商部门专项行动虽时效性强,但需要执法部门配合,且治标不治本,无法从生产环节制止侵权问题。
此次工信部公告目录公示期内异议申诉渠道的开通,为企业保护合法权益开辟了一个全新的前置通道,将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大大前置,既节省了企业的维权时间,又提高了申诉解决的效率。
据悉,摩托车企业要获得一款全新车型的公告目录,需要投入约20万元的检测费用,在公示期间被撤销后,即便再次调整申请,都需要额外支付不菲的检测认证费用。这也提高了企业模仿、侵权的成本。
诚然,随着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各种知识产权维护申诉渠道的开通,企业维权力度正在不断加强。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势必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原创队伍,去共同推动中国摩托车工业由大国走向强国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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