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2月9日13时25分讯(通讯员:姜晓晨 张梦婷)“叔叔,我只是借朋友的摩托车出来兜兜风,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吧。”驾驶员张某和民警说道。
2017年2月8日下午16时34分,复盛五宝公巡大队民警在江北区鱼嘴镇长安大道上设卡进行安全检查时,未带头盔的张某驾驶着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进入了民警的视线,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张某无法出示摩托车驾驶证,又表示没有带身份证,民警依法带其到移动巡逻车上接受检查。
经查,张某于2015年取得C1驾驶证,民警询问张某是否知道驾驶摩托车需要摩托车驾驶证时,张某辩称自己只是放假期间借了朋友的摩托车,开出来玩玩兜个风而已。民警严厉了批评了张某,并告知其违反的四项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准驾不符”、“未带安全头盔”、“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1款第1项“机动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罚款200元,记12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1项“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罚款500元,记12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记2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4款“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罚款50元,记1分,张某将面临一次性扣27分,罚款800元的处罚,另外张某还需要重新考试科目一并且重新学习科目三。知道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后,张某后悔不已,大呼自己真不应该为了一时兴起犯下如此错误。
在短短的两个小时内,复盛五宝公巡大队民警一共查获了7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摩托车,其中四人无证驾驶,三人准驾不符,有为了上下班代步方便的,有被误导所驾驶的只是助力车的,所有的驾驶员在刚被纠违时都没能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
春运期间 农村地区摩托车会成为主要交通工具
民警提醒:春运期间车流量变大,为了方便选择摩托车的驾驶员也会增多,切记准驾相符,注意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切勿超员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