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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一家三口摩托车、一家三口骑摩托车出车祸…

原标题:挡泥板上露马脚

2016年3月3日下午,河南省内乡县大桥乡的杨柯驾驶摩托车回家,行驶至一路口时,一位老人恰巧骑自行车经过。由于摩托车车速较快,躲闪不及,两车相撞,老人重重摔在地上。当时已经天黑,下着雨,又是乡间道路,想到自己穿着雨衣裹得严实,摩托车也没有牌照,在惊呆片刻之后,杨柯想到这些“有利条件”,决定弃车离开事故现场。

随后,接到报警赶到现场的民警发现一辆无牌摩托车倒在路边,经确认该车即肇事车。民警立即对这辆无牌摩托车仔细检查,从摩托车后座工具包内发现了钳子、铁锤、扳子等工具,但没有发现驾驶者任何信息。

检查一时无果,民警仍不放过任何线索,继续在摩托车上寻找突破口,终于在摩托车后轮胎挡泥板内侧发现一张已经模糊的贴纸,上面印有摩托车店的销售电话和地址。民警立即将该车发动机号、车架号拓印下来,迅速赶往纸上留下的摩托车销售地址。在内乡县城找到了这家摩托销售店后,店主王某以该店没有卖过此类摩托为由不予配合。经警方教育,王某才承认曾为南阳市一家摩托店代售过此类摩托车。

民警随即赶往王某所说的摩托车销售店。根据拓印的车架号、发动机号进行查找,确认该车两年前卖给了内乡县大桥乡的赵某。找到赵某后,赵某却告诉民警,自己的摩托车已经丢失。但细心的民警从赵某的言谈中察觉到异样。赵某支支吾吾回答民警提问,似有隐情。民警对赵某进行思想教育,并讲明利害关系。眼看无法掩盖,赵某只好承认三天前将摩托车借给了邻村的杨某。

眼见“从天而降”的民警,杨某自知难以掩盖,当场向民警承认了其儿子杨柯骑摩托车撞伤一行人,弃车逃逸,已于两天前到深圳打工。

被撞倒的老人姓许,经司法鉴定为重伤二级。2016年8月11日,杨柯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9月17日,内乡县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杨柯提起公诉。(辛菲 李静)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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