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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右侧超车碾压〕摩托车右侧超车事故责任认定…

驾驶人陈某无证驾摩托车上路,在超车时与前方一辆电动车发生小刮碰,陈某若无其事驾车逃离现场,却未料到这场“小刮碰”却意外酿成人命大祸……

昨天(12日)上午10点20分,柳江交警接群众电话报警称:在国道209线柳江县穿山新街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有人死亡。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看到,路边俯卧着一老年男子,背颈部有车轮碾压过的印迹,头部下方流淌着一大滩血渍,人已死亡,男子双脚上方,是一辆侧翻着的电动车。据了解,死者姓银,今年73岁。距事故发生地20多米的行车道上,停着一辆大货车。据大货车司机反映,引发事故的是一辆二轮摩托车,事发后逃离了事故现场。

民警通过智能交通系统查看事故经过,当时,驾驶人银老伯骑着电动车在路旁慢速行驶,往左侧打方向时,后方的二轮摩托车强行从其左侧超车,两车发生了刮碰。随即,银老伯连人带车倒地,被紧随其后的大货车右边车轮碾压。事故发生后,二轮摩托车径直逃离事故现场。

随后,柳江交警立即组织警力对肇事摩托车进行追踪侦查,通过智能交通系统找到了肇事者陈某的踪迹。陈某最终将车停放到穿山街上一车辆保管处,便乘坐一辆客车离开。民警赶到车辆停放点,找到了涉嫌肇事的摩托车,并通过群众确定了男子的身份信息,经过电话联系,陈某于中午13时到交警中队投案。

经查,肇事者陈某,现年59岁,柳江县穿山镇定吉村人。“我就那么轻轻的刮碰,哪可能死得了人!”陈某说,他没有驾驶证,但因为有事要办,就驾驶摩托车从家前往柳州,心想着开车慢一点,注意一点就不会发生意外。陈某还说,在与电动车发生刮碰后,自认为并无大碍,便驾车继续前行,之后想起这事有点心虚,就驾车返回将车藏匿。

目前,案件仍在处理中,陈某的行为涉嫌肇事逃逸,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柳州交警提醒您,驾驶时应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超车、变道等行为,应驾驶符合自身驾驶资质的车型上路。如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应及时下车查看情况,并报警、将伤者送医,不能做出肇事逃逸的行为。

(通讯员:韦豪强 韦晓冰 李宗亮 编辑:张璇)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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