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邱有元)因盗窃曾经四次被判刑的费某某,出狱后仍不思悔改,日前又因盗窃他人摩托车,被江华瑶族自治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1980年出生的费某某,从2008年到2015年间,曾四次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今年1月23日出狱后,他仍不思悔改。当身上没钱用时,又四处游荡寻找“重操旧业”的机会。今年3月6日下午16时许,费某某行至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南屏新村55号门口时,看见门口停放的一辆嘉爵女式摩托车的钥匙挂在车上,而附近又没有人看管,便将摩托车开回了自己家中。3月16日凌晨4时许,费某某又在沱江镇商贸新城菜市场转悠,发现卖鱼的摊位旁停放着几辆摩托车也没有人看管,就用自制的工具将一辆豪爵女式摩托车的电门锁和龙头锁撬开,然后将摩托车开回了自己家中。
失主报警后,警方经侦查锁定了费某某,随后将其抓获并追回了被盗的二辆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