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平衡车受到部分年轻人的追捧,
公园、商场、甚至马路上不时有它们的身影。
骑车虽酷,但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
案例介绍
近日,安徽省宿州市中院对一起消费者骑行平衡车摔伤后死亡的案件作出终审判决
案情
2017年6月6日,邓某网购了一台“飞特威小黄蜂智能电动平衡车”,在驾驶该平衡车上路时突然摔倒受伤,紧急送往医院后因救治无效死亡。其家人随后将平衡车生产商、售卖平台等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10万余元。
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认定,涉案产品的生产者与驾驶者均具有一定的过错,二者的过错程度、比例以及对行为人死亡原因所占的可能性相当,飞特威公司与邓某利各自承担50%的过错责任。
判决深圳市飞特威科技有限公司向邓某家属赔偿一半损失,约57万元,并承担一半的案件受理费,另一半由邓某利家属负担。
二审判决
深圳市飞特威科技有限公司随后提起了上诉。近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年,电动平衡车受到年轻人追捧
但其存在的安全隐患
也不容忽视
平衡车的安全隐患不可忽视
驾驶电动平衡车上路如何处罚
“电动平衡车产品属性不明确,不当使用风险大。”
电动平衡车不是儿童玩具,不建议为年龄小的孩子购买
目前市场上的电动平衡车普遍没有按照玩具安全标准规范设计生产,也未列入国家玩具安全认证,从其产品说明书的相关信息看,不属于儿童玩具产品。
而年龄较小的孩子由于身体协调与平衡机能还没有发育完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足,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发生意外。
出于安全健康考虑不建议家长为年龄较小的孩子购买和使用.
谨慎控制骑行速度,安全防护不容忽视
骑行电动平衡车时注意控制速度,保持安全距离,匀速慢行。
每次骑行都应佩戴好头盔、护膝、护肘、护腕等护具,以降低摔倒造成的伤害。
家长要做好看护和监督,对未成年人的错误驾驶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
电动平衡车非交通工具,切勿在道路上骑行
电动平衡车作为滑行工具,只能在一些专用场地或封闭场所使用,不能作为交通工具使用,更不能在机动车道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下列车辆、滑行工具上道路行驶:(五)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以及其他滑行工具。
驾驶电动平衡车上路如何处罚
根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1.驾驶电动平衡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五十元;
2.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电动平衡车;
3.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前来接受处理的,应当予以发还。
广州交警提醒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出行,
不仅是对别人负责,
更是对自身的安全负责!
编辑:赵欣桐
审核:赵伟敏
素材 广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