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摩托车锁头将车窗玻璃砸开,拿着刀具进入车内用携带的约束带、透明胶纸将事主捆绑和封住嘴巴后实施抢劫。作案如此嚣张,引起警方高度重视,并派出警力立即介入侦查。
3月10日,记者从东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获悉,该支队联合虎门公安分局侦破一宗持刀抢劫小汽车财物的案件,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通报称,事发在3月6日晚22时许,虎门公安分局接一事主报案称:其于当晚驾驶一辆宝马小轿车停靠在虎门镇南面社区钓鱼台饭店路口路段时被两名男子砸破车窗玻璃抢劫,并被砍伤左手,后被两名男子抢走手机、挎包、现金等财物,共损失价值约13300元人民币。
案发后,东莞市公安局和虎门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示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立即联合虎门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第一时间赶往案发现场,细致提取痕迹,认真搜集线索,扎实做好前期侦查。
专案组通过回访事主了解详细的发案经过及嫌疑人的作案、逃跑情况,迅速调阅中心现场及其周边路段的视频监控录像进行倒查追踪,初步掌握了2名作案嫌疑人,发现他们作案后驾驶一辆红色女装摩托车往虎门镇九门寨方向逃跑。
为准确掌握嫌疑人的最终落脚点,专案组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克服视频监控夜晚能见度低的难题,紧盯着录像进行逐帧倒查,不放过任何可疑细节。
同时,根据嫌疑人的作案手法、区域和时间,及时进行案件串并和轨迹梳理,经过大量的分析研判、比对核实,专案组掌握到嫌疑人曾于2月5日22时许,在虎门镇威远南面社区海边路段实施过一次持刀抢劫,同样是选择一辆小轿车为作案对象,使用摩托车锁头将车窗玻璃砸开,拿着刀具进入车内用携带的约束带、透明胶纸将事主捆绑和封住嘴巴后实施抢劫。
经缜密侦查,专案组最终锁定了嫌疑人的具体身份情况及落脚点,3月8日16时许,收网时机成熟,专案组在虎门镇一出租屋内将2名作案嫌疑人肖某、王某华抓获,当场缴获作案工具红色女装摩托车一辆。
经审查,嫌疑人肖某、王某华对抢劫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王某华因涉嫌抢劫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