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驴”党注意了,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4月15日起实施,
行业或将面临洗牌。
新国标实施倒计时,
“超标车”加紧促销。
为贯彻执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4月15日起,
广西将启用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式样。
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式样
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颜色为蓝底白字白框线,号牌大小为140mm×90mm,并设置防伪标记。
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效果图
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南宁”之间的圆圈为防伪标记
号牌颜色:蓝底白字白框线;
号码编排:“南宁”为登记机关名称,可以使用“南宁”、“武鸣”、“宾阳”等。“A0062”为登记编号,可以用数字、字母或者数字和字母的组合,但字母“I”和“O”不能使用。
旧标准号牌样式:
目前正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效果图
目前正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效果图
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适用范围
对执行标准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通过国家CCC认证,且列入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核发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
根据要求,从去年5月15日起,只受理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目录申请;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目录中的车型,自2019年4月15日起,执行标准为《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电动自行车自动作废并从目录中删除。
“大限”前购车仍可上牌 盲目抢购有一定风险
根据4月15日即将实施的新国标规定,在售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不得超过55公斤,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然而,记者走访南宁市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等多个城区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发现,几乎所有店家在售的车型都是“超标车”。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宁市在售的电动自行车主流车型多为60伏、72伏,最高时速几乎全在40公里以上,有的车型经改装甚至高达80公里。而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超过25公里,这也成为不少市民在新政正式实施前扎堆抢购的直接原因。
▲目前南宁市场销售的多为“超标车”。记者 赵劲松摄
在南宁市中华路的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里,面对琳琅满目的“超标车”,一名市民向店员提出疑问:4月15日后,这些车还能否正常上牌、上路?对此,店员信誓旦旦地保证,“购车发票日期在4月15日之前的,都能预约上牌,要买就趁早了”。
南宁市交警支队有关科室负责人则表示,原则上在4月15日前购车的,按照规定还有一个月的上牌期。也就是说,在5月15日前,凭发票预约成功的均可以办理完结登记上牌业务。但是,如果国家突然出台新的政策,实施“一刀切”的话,地方管理也没有办法,只能根据新规执行。因此,如果市民在这个节点购车的话还是有一定的风险,建议大家理性购买,不要盲目跟风。下一步,南宁市交警部门也将联合税务部门,加强对购车发票的监管力度,防止商家在发票上做手脚。
另外,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对新规前已注册登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至于过渡期是多久,目前还有待条例正式公布后才能确定。
▲不少店家打出促销招牌。记者 陆旺摄
为了满足一些消费者出行需求,南宁一些商家开始推出时速高于25公里的电动摩托车。那么,4月15日之后,这些电动摩托车能否销售?
据南宁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现在所谓的“超标车”,很大部分车辆本质上就是电动摩托车,只不过之前在电动自行车旧国标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界限不是很明确,导致大量商家打擦边球,名义上生产电动自行车,但实际上是生产电动摩托车。不过,此次新国标出台后,把这个模糊界限划分清楚了,让厂家不能再打擦边球。
该负责人表示,电动摩托车虽然是电动的,但与烧汽油的摩托车在法律上是没有区别的,所以驾驶电动摩托车同样需要考驾照,按照摩托车管理办法来进行管理,并上摩托车牌。
官方通告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3月31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该通告对摩托车通行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禁止摩托车在本市绕城环道以内的道路通行”,公告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