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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区摩托车可以行驶的地方

“东方时尚·我为云南交通献良策”投稿作品展示

(作者:King)

本人是一名普通市民,在此反映的是对摩托车禁限行的一点愚见。昆明市摩托车的禁限行从2007年开始实行,不知道昆明市是准备继续限制还是有解禁的可能呢?

摩托车,作为一种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深受市民特别是买不起私家车市民的喜爱,对于刚毕业大学生和低收入人群是个不错的代步工具。但是就是这样一种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被冠以“污染环境、犯罪隐患、肉包铁”等愚民恶名而采取一刀切的“禁”来解决。摩托车真有那么恐怖吗?

首先,说说摩托车污染环境的观点。大家可知道八九十年代私家车比较少的情况下,摩托车曾作为主要交通工具,也没听说造成了非常严重的环境污染,况且无论从排量、路面占用率还是通行率,摩托车无疑是最环保的工具之一。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新法删除了“省级政府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和机动车排放污染状况,可以规定限制机动车通行的类型、区域和时间”的规定。而地方政府禁摩最大的理由就是污染环境,既然大气污染防治法取消了对机动车限行的条款,摩托车作为机动车,是否要重新考虑摩托车的禁限行呢?

其次,说摩托车易造成“飞抢”。前几年,部分省市发生过飞抢事件,但是作为服务型政府,应该考虑的是如何从根源上解决飞抢,而不是禁止这种交通工具。就好比刀具可以造成伤害,但是百姓更多的是作为厨具来使用,是不是为了安全要把刀具也禁止呢?古代思想家孟子的观点,杀人的是人而不是兵器,同样,飞抢的是人,而不是摩托车,难道因为禁止了摩托车就没有抢劫了吗?管理部门该做的是加大对摩托车的管理,比如带牌销售等。

再者,讲摩托车肉包铁,安全性差。确实,摩托车的安全性不如私家车高,但是也许我们父辈他们就是用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挖来第一桶金。摩托车的用途是交通工具,而不是束之高阁或者拿来和私家车撞的,速度在100公里每小时,即使豪华私家车,也难保证安全。与电动自行车来比,两者最高速度和重量差不多,难道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车就安全了?有些电动车厂家生产的超标电动车,速度有的能达到100公里每小时,难道就安全了?况且电动车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不需考取驾驶证,不佩戴安全头盔,无违法成本,没有保险。9月份本人亲眼目睹了2起电动车安全事故(中天融城门口和万达广场门口),2起事故电动车驾驶人都是当场死亡,难道这还不足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我认为相对电动车,摩托车有更成熟的产业链,更全面的管理办法,摩托车技术发展了百年,无论安全性、可靠性还是驾驶人的安全意识,都远远高于电动车。摩托车禁止了,收入没跟上的百姓只能考虑电动车,电动车的弊端怕是管理部门短期内都无法解决。纵观全球,欧美、日本、台湾等地方小、资源少的国家和地区都提倡摩托车出行,绿色环保又节能,为什么到了中国就是污染大耗能高的魔鬼了呢?云南昆明作为西南边陲,机动车保有量突破200万,城市道路资源有限,人口密集,石油等资源贫乏,难道不应该考虑发展摩托车这种经济性的交通工具吗?

本人已多次建议政府在适当时机解禁摩托车,但一直都没有得到重视,况且交管部门作为执法部门根本解决不了这个涉及立法的问题。北京市4环内虽然不能新办京A牌照,但是存量牌照可以自由流通,这样能让一些低收入家庭和摩托车爱好者还有选择的余地,京B牌照不能进入四环,但允许新办,满足了一部分在四环外上班族的出行。反观昆明,主城四区和呈贡区虽然允许上牌,但是不新办入城证,存量入城证只能自然淘汰,这样一刀切的政策,不利于昆明摩托车市场的发展。

作为一名摩托车爱好者,本人建议政府和人大重新考虑禁摩的必要性,希望昆明能借鉴北京等地在摩托车管理上的一些宝贵经验。放开一部分拥有入城证的摩托车牌照进行交易。(完)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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