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蓬江交警大队民警在执勤中查获一辆挂手写号牌上路的摩托车,并对这位不靠谱的车主进行了教育和处罚。
10月20日上午10时许,该大队二中队民警执勤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号牌特别古怪,不是黄底黑字的机动车铝制号牌,而是在不锈钢号牌架上用黑字笔手写上去的。于是,民警对该车进行检查。驾驶人(车主)李某向民警解释:由于该车车牌被盗,没有到车管所办理补办手续,又怕无号牌上路会被交警查处,于是便在车后牌不锈钢号牌架上用黑色笔手写上车牌号码。面对李某如此不靠谱的做法,执法民警哭笑不得,耐心地对其进行了相关法制教育,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指引其尽快到车管部门补领机动车号牌。
交警部门提醒:机动车号牌由省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国家统一标准监制,机动车号牌被盗或遗失,应及时到当地车管所申请补领,自己动手制作或从非法渠道购买的号牌不仅无效,而且还将被追究违法责任。从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规定伪造或变造身份证、驾驶证、机动车号牌,以及使用伪造或变造身份证、驾驶证、机动车号牌等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将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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