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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为什么不敢放开摩托车为什么上海不放开摩托车…

来源|都市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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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发布推文点赞春节假期仍坚守岗位的交警并@深圳交警,配图为一张正在执勤,骑在摩托车上的女铁警。然而看似简单的一条微博,却因为两个官微账号在评论区的对话却引起了网友热议,评论过千。

微博认证为“江西省高速公路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官微 @江西高速 评论称“为什么他可以骑摩托车,老百姓就不能骑?”。针对@江西高速的评论,深圳交警官微予以回复:“这是官博小编说的话?不懂请查阅相关法律,人民警察执法可以用什么交通工具请了解一下,人民警察还配枪,为什么老百姓不能佩。”

两个官微在评论区的对话,也迅速引起网友们 的热议。有网友指出,以警用配枪类比交警执勤时可以驾驶摩托车,有“偷换概念”之嫌,深圳交警的这一回复有欠妥当。但也有网友认为,针对该回复,网友们需理性而非抬杠,摩托车对于普通市民来说只是代步工具,但对于交警而言就如同警用配枪之于警察,是一种必要的装备。对于俩官微互怼,也有市民认为大家应该看清楚背后的问题。

南昌市民:对我们自己来说,我们有选择交通工具的权利,禁了的话就有点不太妥嘛,如果交警能骑是因为它的方便、高效便捷,我们百姓也需要这高效便捷啊。

南昌市民:一种懒政秩序,不可以搞一刀切,它要考驾驶证,还要有正规的上牌手续,才是合法的,禁摩无非就是政府管理不了,管理不了他就采取一刀切的措施。

南昌市民:南昌现在就是交通太乱了嘛,道路上都是电动车摩托车到处乱窜,汽车又多摩托车又多,然后道路划分的也不是特别规范,所以限摩也是有需要的。

互怼的问题其实在于“禁摩”上,对此,我省知名律师刘锡秋认为,互怼的双方都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互怼背后,大家没有把观点背后更深层次的问题揭露出来。

知名律师刘锡秋:从交警部门角度考虑,应当说他们的观点有一定道理。我们都知道摩托车是一种非常便捷的执法措施,世界各国的警察都在用,是及时出警的一个非常好的工具。但是我认为,目前从全国来看,各大城市去禁摩限摩,它的法律依据是存在问题的。无论是深圳地方立法机关,还是一些城市人民政府,用地方立法的方式也好,用政府规章的方式也好,禁摩限摩他们引用了上位法的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三十九条。

但是站在我们法律工作者的角度来看,这个三十九条它指的是赋予交警的一种在道路交通管理中的,一种临时性的管理措施,它不能作为长期限制某一类机动车,

比如说摩托车,在一个城市某个区段行驶的依据。三十九条说的很清楚,是根据道路的情况和交通流量的情况,去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进行疏导,或者说对他们进行限行或者禁行,当这个具体情况不存在的时候,交通警察就没有这个权利

做出限制摩托车的规定,或者直接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三十九条作为他们的限摩的依据。

那么站在我们江西高速交通这方面,我认为他们提的也是有道理的,我认为这个互怼背后它代表了一种民意,也就是说他们其实并不是对深圳交警骑摩托车执法有意见,而实际上是对一些城市的管理部门只允许交警部门骑摩托车,而不允许老百姓骑摩托车,他们感到反感。

刘锡秋认为,要不就完善相关法律条文,具体化,要不就得按照现行法律条文,在不明确禁摩条例下,放开限行。

知名律师刘锡秋:这是对普通百姓骑摩托车上机动车道的权利的一种藐视、漠视或者忽视,其实这次互怼也反映出我们老百姓的意愿,我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有自由平等这一条,那么实际上骑着摩托车在城市的道路上行驶,就是自由平等权利的表现。特别是在法律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放开摩托车,解除摩托车的限行或者禁摩的规定,我个人认为它其实是一种进步。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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