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天津市公安局发布了《天津市公安局关于确定摩托车禁止通行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禁止摩托车在外环线以内道路(不含外环线)通行,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除外。
这一通告可以说维持了之前十几年天津市对于摩托车的限行态度。今天方法论想谈谈,天津市作为一个人口一千多万常住人口的特大型城市,为什么会采取这种态度,背后的原因可以解决吗?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之前天津市公安局给出的理由
市长信箱关于摩托车限行问题的回复
天津市公安局:感谢您留言。接您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调查处理。经交通警察总队秩序支队调查,鉴于摩托车存在道路使用效率低、交通安全隐患大、尾气排放及噪声污染突出等缺点,综合考虑城市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因素,目前我市中心城区不宜放开摩托车通行限制。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摩托车真的有这些问题吗?
从回复内容看,目前问题和争议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道路使用效率低、交通安全隐患大、尾气排放、噪声污染突出,接下来我们一个一个分析。
道路使用效率问题
众所周知,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和停车问题已经成为城市道路交通治理的老大难问题。根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2020年本市汽车保有量超过300万辆,为了缓解道路拥堵,本市也已经采取限号出行的措施。据《天津日报》报道,2021年本市还会新增小客车指标35000个,群众出行道路拥堵问题亟待解决。而且本市外环线以内目前多条地铁线路正在施工,小客车出行受到较大影响,例如解放南路与大沽南路交口,每天消耗大量警力执勤疏导交通。
在这种情况下,摩托车作为相对便捷的交通工具,更容易发挥自身灵活性的优势。一辆摩托车,宽度约为一辆A级轿车的一半,在路口可以两辆车并排候车,大大节省了路口的交通空间。欧洲摩托车协会有一个研究:增加10%的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将会减少40%的交通拥堵。日本自动车协会对东京地区拥堵路段也进行了个统计测算,摩托车在机动车当中的混合率达到18.6%的时候,机动车流的行驶速度可以提高5.6km/h。而且目前小客车空间使用率也比较低,一辆五人座轿车,通常乘客只有一到两人,整车空间的一半左右都被浪费了,同时道路上还存在两车并排慢行的情况,通常三到四车道的道路就会产生道路拥堵,对交通产生很大影响。这些问题,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都可以避免。摩托车相对于小客车道路使用效率低,究其根本是一个伪命题。
道路交通隐患
目前没有从天津市公开网站上查询到天津关于摩托车事故的详细数据,而新华社在2020年发布的《每8分钟就有1人死于车祸!交通事故率最高的是这些行为》中提到,在全年交通事故的案发车型中,小微型客车占比最高达49.26%;货车占比32.04%;摩托车占比13.88%,不足轿车的三分之一。
同时我们也看到,摩托车事故较高的案件类型中,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发生事故的占到了未成年人案件的七成,而未成年人是不能考取驾照的,对于道路的情况判断也不够成熟。因此可以说,不按照法律法规骑行才是摩托车的安全隐患所在,而非摩托车行驶本身存在安全隐患。
而还有一些严重事故,出现在摩托车超速行驶的情况当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摩托车最高限速80km/h,在城市道路上还有60/40等不同的限速,按照道路标识规范驾驶,摩托车事故率以及伤亡率实际非常低。
尾气排放问题
目前国内销售的摩托车排放标准普遍已采用国四排放标准,该标准销售和注册登记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采用的是国家环境保护部《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的严格标准,在《 《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 阶段)》和《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 方法(中国第四阶段)》解读 》中明确,该标准的控制水平“ 参考借鉴了欧盟第四 阶段排放法规,是目前世界上最严格的排放限值”。而对于两轮摩托车,该标准甚至实际严于国际实行的欧四法规的要求,是完全满足环保标准的。相对于小客车的排放量,摩托车表现也更优。
噪声污染问题
这一点摩托车相对于一般小客车确实是一个劣势,由于摩托车整车构造空间受限,降噪处理设备小,处理能力较轿车低,尤其是经过改装的排气系统在发动机转速大时声音分贝较大,容易影响周围居民。对于此类情况,建议交管部门能够对照小客车改装车的处理措施,利用现在遍布全市的摄像设备和技术手段,对违法改装车辆进行查扣,并加强文明驾驶行为的推广,执法部门与驾驶员共同打造、维护一个良好的道路和生活环境,同时也可以一定程度消除居民对于“摩托车一定有噪音扰民”的偏见。
总体来看,关于天津市公安局对于本市禁限摩提出的几条理由,都是可以避免或者对照小客车的执法经验规范管理起来的。用“一刀切”的方式在外环线内完全禁止摩托车的使用,是没有必要的理由的。
摩托车作为机动车在市内行驶的益处
1.缓解交通拥堵
这一点已经被很多人提及。实际上驾驶员规范驾驶的摩托车作为交通参与者,可以增大道路使用效率,加快快行、慢行交通网建设,减小停车区域建设压力。对于中远距离通勤的人们来说,也可以节约出行时间,节约停车成本,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2.建设机车文化,发展新的机动车经济点
作为双城发展的一部分,“滨城”处于外环线之外,允许摩托车行驶,而“津城”也可以紧随其后,借助国际上比较成熟的机车文化,结合夜市经济、摩托车配件销售、101汽车文化中心等,打造天津市民的一个健康良性的品牌文化,形成新的经济发展点。同时也可以通过良好形象的展示,消除市民对于摩托车驾驶员的一些消极看法。
3.减少道路安全隐患
通过允许摩托车规范发展,取代一批没经过驾考培训、不懂道路逻辑的电动车、助力车驾驶员,减少一些因非机动车对道路交通情况判断不清而出现的交通事故。
同时因为摩托车相对一些电动车重心设计合理、制动能力强、续航路程长的优点,也可以提高驾驶员的安全系数。
从数据看,西安市在2019年解禁摩托车后,驾驶员增量达10万人,但摩托车事故不升反降。
4.减少居民火灾隐患
摩托车由于对电动车的优势,如果可以规范行驶,必定可以取代一批电动车。现在由于基层人力缺失,电动车电瓶在楼道或家中充电的现象屡禁不止。摩托车的普及也可以减少电动车充电的数量,从而从绝对数量上减少居民因不规范充电而造成的火灾隐患。
总结:
摩托车能够在天津市域道路上行驶,前提一定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一个合格的交通参与者而行驶的。现在很多对于摩托车行驶的负面看法,多是由于一些不规范驾驶行为、或者不道德驾驶行为导致的。
然而任何事物都要既看到其消极的一面,也看到其积极的一面。对于道路而言,摩托车具备不可替代的灵活性;对于驾驶员而言,摩托车在燃油成本和使用成本上也具备很大的经济性。相比于电动车,摩托车在续航和安全性上的优势也十分显著。
目前摩托车的使用主要是通勤和玩乐两种目的,其中通勤更易于管理,玩乐更容易产生不符合交通法规的行为。因此从目的上我们更应该规范管理玩乐目的的摩托车驾驶行为。现在天津市常住人口超过1300万人,其中大部分生活、工作都在禁摩范围内。也就是说,目前的管理模式恰恰是禁止了摩托车的通勤功能,而放开了摩托车的玩乐功能,这难道不是与本来的管理思路背道而驰、舍本逐末了吗?
而且正是由于禁摩的政策,令很多本可以正常参与道路交通的驾驶员远离摩托车,而一些善钻空子、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不合格驾驶员反而在市内大行其道,这也进一步加深了市民对摩托车的负面印象,只会带来更大力度的禁摩理念。这本身构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如果我们善用法律、善于执法,用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方法大范围、长时间的治理,完全可以构建一个各种交通参与者共同营造的良好社会环境和交通环境。也期待我们的法律在这方面能够更加完备、人性化,我们的执法人员也能够更有治理能力和治理技巧。
(作者:江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