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 袁平峰)珠海存在很多摩托车销售点,既然禁止摩托车上路,为什么又允许销售摩托车?日前,珠海市民邝先生通过斗门电台热线,现场向交警提问质疑。斗门交警有关负责人回应称,市民是可以在珠海买车到其他地方登记上牌,在其他地方使用,但不能在珠海无牌上路。
该负责人称,根据国家行政法的相关规定,摩托车不属于违禁品一类,工商部门、公安部门都是无法禁止销售的,珠海也没有通过立法禁止销售,但交警部门已经在绝大部分摩托车销售场所悬挂了标语,买卖车辆的销售点,必须要提醒买摩托车的市民,知晓在整个珠海辖区是禁止摩托车行驶的,特别是外地号牌以及无牌号摩托车,如果销售点不告知买主,或不悬挂标语提醒,商家要面临3000元的处罚。
据悉,根据《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珠海市西部地区的摩托车目前已限制上牌,已经取得了机动车号牌的摩托车,可以在斗门区、金湾区內行驶,但不能进入香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