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关于对注册登记满15年(含)以上
灭失摩托车便捷办理注销登记的通告
为推进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玉溪公安交警部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规范办理自然灾害灭失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的通知》《云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因名下有已注册登记满15年(含)以上灭失但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无法办理学法减分”等车管业务的问题,进一步改革办理模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结合我市实际,现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玉溪市已注册登记满15年(含)以上,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灭失的摩托车(盗抢及涉案车辆除外)。
二、办理时限:
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办理途径:
(一)现场办理:摩托车所有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管窗口填写《申请摩托车灭失注销登记承诺书》,由车辆管理所业务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二)网络办理:通过互联网“玉车宝”微信公众平台进入首页使用“摩托车灭失承诺注销”功能,提交车牌号或身份证号码可查询确认名下是否存在注册登记满15年(含)以上的摩托车;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并按系统提示完成操作后便可完成注销申请,车管所将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申请人办理灭失注销登记时,承诺灭失情况真实确凿,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情况将纳入信用记录等惩戒措施。
特此通告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4月23日
素材来源:车管所
编辑/制作:李传伟
审核:韩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