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5日20时40分,玉林市区人民西路工业品市场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妇女横过马路时被一辆二轮摩托车撞倒在地,驾驶人逃离现场。事发当晚,“工业品路段发生抢包案”假新闻在网络疯传,辟谣后,玉林交警部门经过19天的奋战,于11月24日上午从一辆开往广东云浮的大客车上将肇事嫌疑人莫某成功抓获,莫某对肇事事实供认不讳。
行人过马路遭遇飞来横祸
11月5日晚上8时40分,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报警,称人民西路工业品市场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要求出警处理。值班民警陶天华立即带队赶到现场。
到达现场后,伤者已经被送往医院抢救。人民西路工业品市场路段往市区方向的路面,倒着一辆车牌号为桂K2JH75嘉陵牌二轮摩托车,车后十米远正是一条斑马线。斑马线往市区方向2米远的路面上,留下一滩血迹,散下两只鞋子。
据目击者说,当时一名妇女从工业品市场沿斑马线往对面行走,刚跨过中心护栏不到一两秒时间,就被这辆疾驰而来的摩托车撞飞出几米远,摩托车驾驶人逃离现场了。路人报警后,120急救车将伤者送到附近医院去了。
根据现场情况,交警部门随即展开了案件调查。
“工业品路段发生抢包案”假新闻网络疯传
当晚晚些时候,民警在市第一人民医院重症室看望了伤者,此时伤者已经陷入昏迷状态,医院诊断发现该伤者左腿、左手骨折,颅脑严重损伤、脾部破裂,身体多处擦伤。
虽经医院全力抢救,遗憾的是,11月9日15时许,伤者梁某某还是因重型颅脑损伤致呼吸、循环衰竭而离开了人世。
就在交警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时,“工业品路段发生飞车抢包,一女子摔得头破血流”“工业品旁飞车抢包还摔死一女的,出门尽量不要带包包,注意安全”等图文并茂的帖子在玉林本地的网络上、QQ群、微信圈、飞信群疯传,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
鉴于案情和舆情的复杂性,经过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综合调查,最后认定此案为交通事故逃逸案,并于11月6日晚进行辟谣,澄清事实。
肇事者狡兔三窑,警方艰难破案
针对“11.5”交通事故逃逸案的情况,交警直属一大队决定“以车找人”的方向展开侦查,通过对现场留下的摩托车辆展开信息查询,很快查到了摩托车所有人李某兰。但李某兰名下的“桂K2JH75”号牌却是一辆正三轮摩托车,且该车已经灭失。不过李某兰提供了一条线索,称其居住在茂林镇的老表梁某彬曾用她的身份证办理过另一辆摩托车入户手续。随后,交警对梁某彬进行了调查,但所得线索表明,他办理入户的摩托车与事故现场的摩托车不一。
陷入困境的办案民警调整了调查方案,提取了事故摩托车辆的发动机、车架号码,然后来到嘉陵摩托车玉林经销处,最终查到该摩托车为何某购买。但与何某联系过程中发现,何某的手机号码变了,连住址也换了。
案情侦破线索再次中断,一切归回起点。
冷静了2天后,民警又起点重新调查,这次的方向还是“以车找人”,即通过摩托车的活动轨迹去寻找肇事者。事故现场附近监控没有拍摄到事故发生的经过,但周边还是有监控的。于是民警调取了事故周边五公里范围内的监控视频,最后终于发现电脑城、人民西路玉福路口、福绵某超市等多处监控拍摄到了涉案摩托车驾驶人的相貌、体型特征。
锁定嫌疑人后,交警部门与派出所民警展开抓捕,然而,在对嫌疑人进行过程中,却一波三折,几次扑空。
11月24日10时30分,警方突然获得信息:肇事嫌疑人莫某将要乘车离开玉林往广东云浮方向。
如果嫌疑人一旦离开玉林,要抓捕归案将更加困难。专案组决定立即展开收网行动。
10时49分,专案组民警赶到玉林市旅游汽车总站,在站内并未见发往广东云浮的班车,经询问,发往广东云浮的车辆已经出站五分钟了,一共有2辆车!
数辆轿车快速沿国道324线玉林市区人民东路方向追击,在二环路国防大厦路段发现了一辆往广东云浮方向的蓝色大客车,经过一番紧急检查,车上没发现嫌疑人莫某。
得知还有一辆往广东云浮方向的大客车走在前面,专案组继续驱车追击。11时30分,专案组终于在国道324线玉林市人民东路秀水红绿灯路口拦截停这辆绿色大客车,并在车厢后排卧铺上抓获了肇事嫌疑人莫某。
肇事司机系第一次驾驶摩托
归案后,莫某对11月5日晚的交通肇事事实供认不讳。
莫某交代,当晚8时多,他在福绵区福绵镇沙浪村某超市时遇到几个朋友,便相约到玉林市区K歌。之后他就驾驶了一个名为大龙的朋友的“桂K2JH75”号二轮摩托车往沿福绵大道、人民西路往玉林市区方向驶来,至事发路段时,看见一个行人从斑马线越过中心护栏横过马路,虽然采取了紧急刹车并向右边打方向,但由于距离过近、车速太快与行人发生了碰撞,摩托车倒地后滑行了十多米才停下来。
莫某说,事故发生后,自己十分害怕,头脑一片混乱,随即搭乘一个朋友的摩托车逃离现场,在新民路与教育路交叉路口处下了车,之后乘坐出租车回到了沙浪家中。因为当晚看到网传“工业品发生抢劫致人死亡案”后,更加害怕,天亮后立即收拾衣物躲到亲戚、朋友家,并把手机卡给扔了。
莫某十分狡猾,不敢跟任何人提起自己肇事的事实,更是东躲西藏,每处呆的时间都不长,一天、半天换一处地方。直到11月23日才决定回一趟家,然后躲到广东去。就连乘车也不敢自己买票,不敢到车站里上车。
经查,事发时,莫某并无机动车驾驶证,据其交代属于第一次驾驶摩托车。
根据案情,目前交警正在对涉案摩托车相关情况进行深入调查。
交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一定要留在现场,及时报警,维护现场秩序,抢救伤员。一旦选择逃逸,必将加重自己的罪责。另外也提醒广大市民遇到突发事件,在没有弄清楚事实真相时不要随意臆造内容发帖,否则可能摊上“大事”。(林增崇 陈金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