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下午,焦作交警微发布发布通告,通告指出:为加强焦作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请有关部门备案,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辖区的电子监控设备于2020年5月20日起开始对驾驶人、乘坐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和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处罚,请机动车驾乘人员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
从通告内容来看,原先社会上传的关于骑电动车也安戴头盔的说法在此通告中并未涉及,但是目前许多市面上的两轮三轮电动车重量和速度过大、过快现象仍不可忽视。
有关人士也指出,当您骑的电动车(二轮、三轮)重量和速度不符合或者超过国家标准,有关部门会按机动车进行处罚。
因此,建议骑电动车的市民,为了自己的安全,一是骑行不可太快,二是条件允许也要佩戴头盔并系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