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管局下发的通知,自6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多个城市积极响应,从6月1日起将严查电动车驾驶人是否佩戴头盔等行为。
记者注意到,目前在景洪市街头骑电动车没戴头盔的市民不在少数,那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实施后,骑电动车的市民该不该佩戴头盔?不佩戴头盔又会有什么样的处罚?记者采访了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民警。据了解,电动车根据不同属性,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三个类别。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秩序管理中队中队长 施明峰:“二轮电动车目前主要分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主要针对整车重量低于55公斤以下,功率符合国家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那么超过国家新国标的电动车就归类为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类。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范围,参照机动车管理,因此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都需要佩戴安全头盔。”
也就是说,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按照机动车管理。驾驶人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依照法规将处以罚款50元,扣2分。乘车人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依照法规对驾驶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不扣分。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则以纠正、教育为主,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推动骑乘人员佩戴头盔。
来源:西双版纳手机台
原标题:官方说法来了!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必须佩戴头盔
编辑:都市时报一点关注 字丹瑶
审核:祝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