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讯 (陈皓 通讯员 何浩 刘一力)2016年1月26日,湖南省常德市津市交警查获自春运启动日以来首例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7时许,津市公安交警大队秩序管理中队民警在市九澧大道与孟姜女大道巡逻执勤时,发现一名男子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沿九澧大道自东向西行驶,民警立即指挥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发现该摩托车驾驶员脸色通红,且身上有酒味,随即对该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经检测,该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为71.3毫克,属饮酒后驾驶。
经询问,该摩托车驾驶员李某,是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人,摩托车是他1月18日新买的,李某认为自己的车是新车,车况好,挂不挂号牌都无所谓。当被问及为何酒驾时,李某自称自己酒量好,就喝了二两早酒,没喝醉。民警当即对李某进行了教育,由于李某同时实施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情节极为恶劣,执勤民警依法对其做出了暂扣摩托车、驾驶证扣24分、罚款2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