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管理条例草案今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禁售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在禁止摩托车通行范围内禁止销售摩托车,在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禁止行驶人力三轮车;
禁油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禁止向未悬挂号牌和悬挂外地号牌的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禁止上路的车辆供油,本市摩托车限行范围内的加油站禁止向摩托车供油;
禁行
禁止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在本市特定区域内上路行驶;
禁停
特定区域内的公共停车场禁止停放非机动车、摩托车;
禁运营
禁止利用非机动车和摩托车从事非法营运。
详见A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