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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为什么开双闪——骑摩托车为什么要开双闪…

前天,大年初七、情人节这一天,一条“三十多辆摩托济青高速上玩飙车 交警都拦不住”的醒目新闻登上了凤凰网、新浪网、搜狐网的新闻门户,给这个欢腾喜气,辞旧迎新的猴年春节带来了很不和谐的音符。

新闻原文:

济青高速上几名男子飚摩托吓坏私家车主。

民警了解到,他们是过年通过QQ群认识结伴出去玩的,在雪野他们又碰见其他摩托车群的车友。(视频截图)

齐鲁网2月14日讯(山东台记者 房紫薇 苏恒)大年初三王先生带着家人从济青高速南线上往济南赶,突然被一阵巨大的引擎声给吓了一跳,更让他吃惊的是,后面突然冲出二三十辆摩托车,竟然在高速上玩起了飙车。

王先生对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频道《每日新闻》记者说:“他始终不让超车,占着道往前走,在隧道里开得很快,路上车很多,他们这个道也超,那个道也超,就是飙车。”王先生的行车记录仪拍下了当时的视频,成群结队的摩托车打着双闪,毫不避讳旁边行驶的车辆,在车来车往的高速路上飞快行驶。

“基本上三个车道都占了,别了我好几下,并排着走不让我们超车,相当危险。”王先生说,除了占道、别车,飙到兴起,这些摩托车还超起了四轮车,旁边的车辆见状只好减速避让。

“都躲他们。他们都开到120、130左右,我的车跑到140才能超过他们,速度相当快。”眼看摩托车越聚越多、也越飙越猖狂,王先生赶紧给山东高速打去了电话。山东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历城二大队的张平了解了具体位置之后,带着同事迅速赶到,想要将飙车的“摩托党”拦截下来引导出高速。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让张平也惊呆了。

“只有一两个摩托车乖乖停下来,其他摩托车比较疯狂的要么下高速了,要么拐到绕城高速去了。”张平只能对拦截下的摩托车主进行了询问。对方回答,他们是过年通过QQ群认识结伴出去玩的,在雪野他们又碰见其他摩托车群的车友,对于摩托车上高速,收费站并没有进行劝阻或拦截。

记者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发现现行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摩托车禁止上高速,但对摩托车上高速做了严格的限制。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节第七十八条中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交警提示,现在是返程高峰,路上车流量非常大,骑摩托车的同志尽量不要上高速。“一是有障碍物,躲避不及对自身有危险,再就是来回穿插车道对其他驾乘车辆造成极大威胁,我们高速交警一旦发现会对您进行罚款200元不计分的处罚,请广大摩托车驾驶员注意安全遵守法律。” (新闻原文完)

“高速上飙车”、“交警拦不住”,当我看到这几个字眼的时候,我脑中立刻浮现出《碟中谍5》好莱坞大片般的画面:一群不法之徒疯狂竞逐、相互撞击乃至拔枪互射,后面的追捕暴徒的警车红蓝灯爆闪,高音喇叭中反复传出“你们已经被包围了”的声音。多么血脉贲张的情节!多么惊险刺激的场景!

然而真像如何呢?在细细读完这篇报道后,我却失望的发现,这又是一次哗众取宠、抹黑摩友的恶意炒作。从这篇报道的背景来看,事情的起因是山东的一群摩友邀约去雪夜湖游玩,沿济青高速公路编队行驶,路途中遇到一位开着私家车(还拉着一家老小)的车主,想穿插车队、超车,却没能如意,就报警称“有人在高速上飙车”。交警来到高速路上查看后,并未发现所谓“飙车”的犯罪事实,所以未做出进一步的执法行动。这就是事情的全部。

然而眼见交警并没把这些摩托车骑士“抓获”,起初报警的车主显然是大不服气,又向齐鲁电视台提供视频素材“爆料”,经过无良记者的一番恶意炒作,于是一篇题目骇人,矛头指向摩友飙车、交警不作为的失实恶意报道,带着满满的负能量就这么出炉了。这篇报道所列出的飙车、交警不作为、收费站不拦阻等三大罪状是否成立呢?自习近平主席上台以来,党中央不断推进依法治国,我们就从法的角度上看看,这三大罪状是否成立。

高速收费站:

早在春节前的半个月,交通运输部就发出通知,明确提出“2016年春节期间,全国收费公路继续实施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2月7日零时至2月13日24时,7座及以下载客车辆以及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费通行。” 这起事件发生在哪一天呢?2月10号,所以高速公路收费站是必须对摩托车放行的。通知原文见交通运输部官网:

高速交警:

在报道中我们看到,接到报案后交警来到了高速公路的匝道路口查看情况,响应非常及时,让我等纳税人甚为欣慰。那么交警是否有权拦车,截停车队呢?我们都知道高速公路不是普通公路,不允许在路面上临时停车。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高速交警执勤点需设置在收费站和服务区内,路面上是不允许设置检查点的。

在紧急情况下设置临时检查点时,需要“至少两公里处开始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间隔设置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等安全防护设备” 。

如果发现路面车辆异常时,怎么办呢?可以 “通过喊话、鸣警报器、车载显示屏提示等方式,引导车辆到就近服务区或者驶出高速公路接受处理。”

如果被处置的车辆逃跑怎么办呢?“堵截车辆应采取设置交通设施、利用交通信号灯控制所拦截车辆前方车辆停车等非直接拦截方式,不得站立在被拦截车辆行进方向的行车道上拦截车辆。”

通知原文见交通运输部官网:

我们再来看一看这起事件中交警的执法有没有问题。首先交警所在的路口并不是一个检查点,因为这个路口并没有设置减速标牌、反光锥筒和检查标志,交警到这里来是确认报警人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当然是不属实,否则停车的几位摩友就要被罚款乃至拘留了。在没有发现违法事实的情况下,交警当然不需要追车,更不需要通知收费站拦截了。

摩友:

按照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利,这起事件中的摩友合法合规驶入高速公路,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驶入高速公路后,是否有必要继续编队?值得商榷,因为这起事件之所以成为一个“事件”,归根结底还是因车队编队而起。

作为一个摩友,我们知道编队的时候是不希望别的车穿插进车队的,老百姓娶媳妇迎新娘是这样,政府警务护卫也是这样。在车队编队行驶的时候,一个30辆车的车队,至少也要长达100米以上。后方车辆超车时,如果不能穿插车队超车是极其困难的。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多数人的行驶速度就是110、120,三个车道都有车,想找个超车的缝隙是很难的,报警的这个私家车主想插车队超车,却被摩友别了出来,大概这也就是报警人气急败坏的原因吧。

作为一名同行在公路上的驾驶者,不论是私家车主,还是摩托车骑士,都应该尊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权利,照顾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感受。哪怕是个闯红灯横穿马路的路人呢,难道有理在先就可以撞他?重庆大师兄一案在很大程度上宣传了摩托车骑士的交通权利,作为一名摩友,我们需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权利,维护摩友的良好形象。

对于齐鲁网,作为一家官方背景的电视台下属网站,我想说的是政府的专营保护才让你有生存的余地,是纳税人的血汗钱才让你筑起办公楼电视塔,在这起失实、恶意的报道中,你有没有还原事实?有没有倾听摩托车骑士的声音?你的媒体公正性底限在哪里?齐鲁网,请不要信口雌黄!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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