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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赵 芸)随着夏季温度的升高,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频次明显加大,有的人驾驶电动车、摩托车时觉得闷热,不愿佩戴安全头盔选择“轻装上路”。为保护生命安全,请驾乘人员佩戴好安全头盔,全市公安交警已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查处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岳阳楼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他们查处的上百起不戴头盔案例中,"佩戴麻烦""觉得没有必要"、安全和法律意识淡薄是市民不戴头盔的主要原因。因此,在日常的整治行动中,交警大队还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知识、法律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市民安全意识。
记者了解到,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驾驶摩托车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的,处50元罚款。交警提示广大市民,国家法律对驾乘摩托车戴头盔的规定,以及交警路面执法时对未戴头盔的驾驶人、乘坐人的依法处罚,其目的是为了保护驾乘摩托车人员的生命安全,摩托车高速行驶过程中,一旦发生碰撞、侧翻,摩托车的驾乘人员往往会被高速抛出而造成伤亡,为了安全,骑摩托时请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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