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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老大铃木摩托车服务站

浙江在线08月01日讯一对在网吧结识的难兄难弟为了“发大财”,不惜从广东来到东阳、义乌飞车抢夺金项链,作案频率之高令人咋舌,短短5天时间就作案5起。7月25日下午,东阳警方依法将涉嫌抢夺罪的广西平乐籍犯罪嫌疑人莫甲和莫乙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现年29岁的莫甲近几年基本在广东打工,2007年8月因犯抢夺罪被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3个月。出狱后,莫甲不思悔改,而是整天混迹于网吧,并于不久前结识了年仅19岁的老乡莫乙。这个莫乙也是个不安分的主,去年3月因犯盗窃罪被广东江门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这对难兄难弟聚在一起后,谈得最多的就是如何能在短时间内暴富。经密谋,两人决定结伙抢夺金项链,并最终把目标定在了经济发达的义乌和东阳,两人谈妥一旦得手就把赃物拿到广州卖掉,所得赃款一人一半。

莫甲事后交代:“他负责骑车,我负责在后面准备抢。我们先物色好目标,目标是那些身上带金项链的人,我们看见目标就靠过去抢项链。”

5月28日下午,莫甲和莫乙先后坐火车来到义乌。两人汇合后,就开始寻找落脚点,并于当天在义乌和东阳交界处租了一个房间,租期为10天。

5月29日下午,落脚还不到一天的莫甲和莫乙开始计划行动了。在东阳,莫甲花了数千元购买了一辆用以作案的黑色铃木牌二轮摩托车后,前往义乌市区寻找作案目标。当日下午5时许,两人在义乌市区银海路成功作案一起。

“那天下午五六点钟,我一个人走在义乌市区稠城街道银海路。当时,我刚好站在中间隔离带准备走到对面,一辆摩托车突然逆行过来,坐在后面的男子伸手把我脖子上的项链拉走。我想把车后座上那人拉下来,但他们骑车太快,逃走了。”被抢的受害人金先生回忆,“被抢的是一条38.41克重千足金黄金项链,是2011年8月份以1.5万余元买来的。”

尝到甜头后,莫甲和莫乙决定大干一场,时隔两天再次出发作案,于6月1日下午5时许窜至东阳市区通江路实施抢夺,但由于当时那条价值5万余元的金项链被受害人牢牢拉住未能得手。不甘心空手而归的两人逃离现场后,马上开始寻找新的目标。约半小时后,两人在人民路一男子脖子上成功抢夺得一条价值1.7万余元的千足金黄金项链。

此时的莫甲和莫乙几近疯狂,作案也开始肆无忌惮起来,6月2日中午和晚上又相继作案两起。他们先后在义乌、东阳两地分别抢得价值1.6万余元和1.8万余元的黄金项链各一条,最后一次由于逃离时莫甲骑车速度太快,金项链有半条掉在了作案现场。

屡屡发生的抢夺案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东阳市公安局吴宁派出所投入精兵强将对案件展开侦查,并很快就取得了突破。

6月3日下午3时许,办案民警根据侦查,在东阳市白云街道莲花山社区一间出租房里将犯罪嫌疑人莫甲、莫乙成功抓获,并当场在其租房的垃圾桶内起获黄金项链两条。

落网后,有过抢夺前科的莫甲相当狡猾,拒不交代自己的真实身份,一会儿自称“黄天禄”,过后又称“黄天禄”是他的一个朋友,自己名叫“黄天胜”,还说自己从小就是孤儿,被一个不知姓名的流浪汉收养,所以自己实际上并没有户口。当然,莫甲的这点小把戏哪能瞒得过民警的慧眼,没过多久就败下阵来:“我姓莫,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青龙乡人,和莫乙是同村人。因为我觉得自己是累犯,怕判得重,所以开始隐瞒了真实身份。”

次日,犯罪嫌疑人莫甲和莫乙均因涉嫌抢夺罪被东阳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7月8日被东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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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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