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超市之前随手将手机放在电瓶车车斗内,以为只是一会的时间不会有事,不想就被不法分子趁机下手。
2017年7月11日,奉贤公安分局泰日派出所接到辖区陈先生报案称:自己一部VIVO-X7手机被盗。据陈先生陈述,自己与朋友在泰日镇一超市购物。因自己当天穿的沙滩裤口袋较小,一时图方便就顺手将手机放在电动车车斗内。十余分钟后,当陈先生走出超市发现车斗内的手机已经被盗。
接到报案后,泰日所民警立即就此案展开调查。后经民警缜密侦查,于近日在奉贤区金汇镇周家村一农宅附近抓获犯罪嫌疑人寇某,并在寇某身上查获其盗窃的一部VIVO-x7手机。
据寇某交代,当日自己带着女儿也在该超市购物,在买完东西正欲离开之际,见到边上陈先生电瓶车车斗内的手机,一时起了贪念就顺手牵羊将手机盗走留为己用。
现犯罪嫌疑人寇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提醒,电瓶车篮子、车斗等部位并非储物保险柜,切勿放置贵重物品,人离开车辆时,一定要做好上锁等安全措施,以防财物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