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起,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累积5起以上将被扣留行驶证。为此,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上门催告车主、约谈车辆单位、一线执勤提示、道口拦截警告等方式,在新条例实施前全力减少逾期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及时处理交通违法,以免造成出行不便。详见下文
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将于2017年3月25日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了“五起以上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车辆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行驶证”。
为确保该项规定顺利实施,全力减少逾期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开展了机动车五起以上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上门催告及清理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开展上门催告车主、约谈车辆单位、一线执勤提示、道口拦截警告等工作,在新条例实施前努力减少逾期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在社会上起到强烈震慑作用,督促单位、车主和驾驶人及时处理,以免车辆上路证件被扣造成出行不便。
全面排查信息,开展上门催告
一是全面排查比对催告信息。
对交通违法记录、车辆登记信息、保险公司记录信息等进行比对,全面排查符合“机动车在本市有五起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接受处理记录”情形的车辆号牌、车主(单位)住址、联系电话、所属辖区、违法数量等信息,形成“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清单”。
二是主动开展社区上门催告工作。
依托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对照“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清单”登记的个人车辆信息开展上门催告,同时发挥“队所联勤”机制优势,积极协调属地派出所民警配合交警上门,并发动社区居委干部到机动车所有人家中告知在新条例实施前尽快处理累积的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实现“面对面”告知。
三是开展车辆单位上门约谈工作。
根据“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清单”的单位车辆信息,对有逾期未处理交通违法的车辆单位开展上门约谈,召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当事驾驶人等集中开展新条例宣传,重点介绍并解释第七十九条内容,责令当事驾驶人抓紧处理累积的交通违法。
结合街面执法,强化告知宣传
一是加大路面严查告知力度。
开展现场执法工作中,运用交警PDA交通违法未处理信息提示功能,及时发现并告知交通违法当事人车辆状态及未处理的交通违法数量,引导其尽快处理累积的交通违法。
二是机动车违停“先查疑,后纠违”。
对机动车违法停放进行查处时,按照“先查疑、后纠违”的要求,使用交警PDA对车辆信息进行查询,发现违停车辆有五起以上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的,提醒当事人抓紧处理,并向其宣传新条例有关规定。
把好市境关口,落实严查严控
道口公安检查站在开展车辆安检查控工作中,最大限度拦截各类系统报警车辆,对拦截检查的车辆告知3月25日起将对五起以上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所采取的措施,警示驾驶人尽快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