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处罚依据。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供图)
宜宾新闻网5月31日讯(记者 李清凌)5月31日,翠屏区人民政府、宜宾市公安局、宜宾市城管执法局、宜宾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机动车、电动车专项整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6月3日起,宜宾将开展机动车、电动车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改善道路通行条件,缓解交通拥堵,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将对机动车(包括两轮摩托车)、电动车开展专项整治。
根据《通告》,专项整治重点违法行为内容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机动车、电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电动车违反规定载物(比如:加装雨蓬);电动车占道行驶、逆向行驶等。
在专项整治期间,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