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slie重 大 消 息!!
注意!这次的整治是全市,岛内岛外都要抓!!
这次全市摩托车管理再升级!
厦门警方发布的最新消息: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摩托车管理,
有力整治摩托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预防和减少涉及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
即日起,厦门警方将在全市范围内,
开展摩托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一旦抓到,
最高可罚款1万元!!
厦门岛内从1999年开始实施“禁摩令”
严禁在岛内驾驶摩托车
岛外也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规范摩托车驾驶
然鹅——
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
闯禁行区、非法上路、闯红灯、逆行
……
警察蜀黍表示:很担心!很着急!
于是,大招来了!
即日执行!!
厦门摩托车道路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整点整治摩托车这些违法行为!
1.涉酒驾驶
6.不按交通规则随意穿行、闯红灯
2.涉牌、涉证
7.不按规定年检
3.闯禁行区域
8.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
4.非法载客营运
9.不戴安全头盔
5.超员
将采取这些措施整治摩托车!
1
多警种联勤联动,加大对摩托车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力度, 并依法查处非法组装、拼装、成套假牌手续车辆的违法犯罪活动,堵塞销赃犯罪的渠道。
2
除了常规的路面执法以外,警方还将运用稽查布控系统、路面摄像头进行动态监控,指挥调度路面警力进行查处。
3
全面开展摩托车使用情况排查及入户教育工作,健全相应管理台账,推动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4
延伸车驾管服务窗口,简化工作流程,大力推进摩托车新车“带牌销售”和下乡培训驾驶人等便民服务工作,为市民提供方便,提高摩托车的注册登记率及驾驶人持证率。
具体惩罚措施如下:
1、涉酒驾驶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扣留驾驶证,拖移机动车;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扣留驾驶证,拖移机动车;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扣留驾驶证,拖移机动车;吊销,处10日以下拘留。
(4)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扣留驾驶证;吊销,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涉牌、涉证
涉牌
(1)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罚款10000元;扣留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
(2)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罚款10000元;扣留机动车。
(3)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罚款20元,记12分。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罚款500元,扣留机动车,记12分。
(5)机动车号牌不清晰、不完整:罚款200元。
(6)未悬挂、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罚款500元,扣留机动车,记12分。一年内有三次以上的:罚款1000元,记12分。
涉证
(1)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驾驶证、行驶证、号牌:罚款10000元;扣留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
(2)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号牌:罚款10000元;扣留机动车;记12分。
(3)使用其它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罚款10000元;扣留机动车。
(4)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期间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罚款3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扣留车辆。
(5)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非汽车类机动车:罚款3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拖移机动车。
(6)把非汽车类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或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罚款500元;扣留驾驶证;可以并处吊销。
3、闯禁行区域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
(1)违反规定驾驶摩托车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的罚款1000元,扣留机动车,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2)违反规定驾驶摩托车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的,被处罚后再次驾驶摩托车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00元,扣留机动车,扣留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违反禁止通行规定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0元;记3分。
4、非法载客营运
在思明区、湖里区驾驶摩托车载客营运的:罚款3000元,扣留机动车,扣留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超员
(1)普通摩托车载人超员:罚款200元。
(2)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罚款20元。
(3)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罚款20元。
6、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越线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
(1)违反规定进入公交专用道行驶的:罚款200元。
(2)违反规定进入应急专用车道行驶的:罚款500元。
(3)不按规定借道或变更车道的:罚款300元。
(4)逆向行驶的:罚款500元;记3分。一年内三次以上的,罚款1000元;记3分。
(5)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罚款500元;记6分。
7、不按规定年检
(1)使用其他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罚款10000元;扣留机动车。
(2)伪造、变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罚款2000;收缴,处10日以下拘留,扣留车辆。
(3)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罚款1500;收缴,处10日以下拘留,扣留车辆。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罚款20;扣留车辆。
特别注意:机动车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将被强制报废,号牌公告注销。
8、报废摩托车上路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罚款500元;扣留机动车和驾驶证;吊销、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
9、不带安全头盔
(1)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罚款100元,记2分。
(2)摩托车行驶时,乘坐人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罚款10元。
无论是什么交通工具
违法违规驾驶都存在危险
为了您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请一定遵守交通规则
祝您每次出现愉快~!
文:沧江新媒 整合
来源:海峡导报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