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河南省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 刘建伟)每逢节假日,偶尔能看到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飞驰,大家也都为驾驶员的安全捏把汗。那么,到底摩托车能进入高速公路吗?河南高速交警今天再次给出权威答案。
案例:6月8日18时40分许,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副支队长刘建伟、民警郭凯悦在京港澳高速公路圃田收费站执勤,一辆两轮摩托车从北向南的匝道进入收费站区,民警将该车拦下,查验了驾驶证、行车证,驾驶员孔某陈述,他从荥阳桃花峪出发,上的绕城高速,没有发现有关摩托车的禁行标志。
刘建伟告知孔某,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八项规定“违反限制或禁止通行规定的,处200元罚款”,孔某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公路,刘建伟向孔某解释,《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禁止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河南省的法律是依据国家法律授权制定的,是一脉相承的,并不矛盾,在河南省区域内遵守国家法律的同时也要遵守河南省的法律。民警依法决定对孔某处200元罚款。
河南高速交警提示,《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2004年11月26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保障高速公路的质量、安全、畅通和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四十三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履带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摩托车、三轮机动车、悬挂试车号牌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7月28日审议通过,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五十七条第八项规定:违反限制或禁止通行规定的,处二百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