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的二手车交易都是一手交钱一手过户,然后交付给买方使用,车主变更为买方,完成所有权转移,以后出现任何问题都是买方的责任。
在现实中,经常会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过户,惯用的做法是采用协议过户的方式进行所有权转移。
买卖无法正常过户的车辆过程中,往往会采用两种方法进行“协议过户”,其一,双方签署协议约定,进行所有权转移;其二、双方签署租赁协议,约定较长时间租期,进行使用权转移。
这两种方式有何区别呢?根据国家《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两种协议在责任划分上略有区别。
采取第一种协议约定的,在协议生效之时起,所有权即刻发生转移,以后出现任何问题,原卖车车主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所有责任由买车人承担。
采取第二种租赁协议约定的,在协议生效之时起,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后续的事故责任主要由使用人承担,若因车主的过错导致的事故,原车主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比如车未及时年检,导致车辆处于不合格状态)。
有车主问我,是不是没有过户的二手车,以后买车险投保人必须是原车主?为此我专门咨询了合作的十几家保险公司,以前保险公司管理比较松,不需要原车主身份证,现在管理严了,没有原车主身份证是无法购买车险的。
当然,如果你在保险公司有熟人那就另当别论了,有个别的保险公司要求也没那么严,只要你和原车主达成相应的转让协议,也是可以投保的,但是总的来说十分的不方便。
考虑到实际的操作情况,原车主如果不配合年审和购买保险,那么车辆将处于一个违法的境地,很可能导致后续无法使用,也没有保险,将面临巨大的安全风险。
因此,对于协议过户的交易双方来说,以租赁形式完成车子的使用权转移则更为稳妥,这样对原车主也有约束,敦促其按时配合年检、保险的购买,以保证车辆合法、安全使用。
同时在原车主无过错的情况下,也无需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如果直接协议对所有权进行了转移,那原车主就皆大欢喜,完全没有后顾之忧,可能以后就苦了买主,要上赶着求着原车主帮忙年审和购买保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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