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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等红灯停在哪里’摩托车停红灯怎么操作!

交警劝导电动车骑行者通过人行横道时下车推行。受访者供图

喜迎亚青盛会,城市大改造。近两年来汕头掀起了城市景观提升和道路升级改造热潮。大范围的密集施工导致路面通行面积明显缩小。许多市民群众出行选择使用摩托车、电单车(以下简称“摩电”)。但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车道行驶、“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交通拥堵现象加重,且衍生了更多安全隐患。

城市交通秩序好不好,事关一座城市的文明形象。自去年以来,汕头市以整治交通乱象、构建有序交通为切入点,在全市范围内接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其中重点加强摩电整治工作,通过加强宣传、严查违法、完善隔离设施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秩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如今汕头市民普遍发现,路上的摩电行驶变得规范了,越来越多驾驶员戴上了安全头盔,路上左穿右插的情况少了。

但客观来看,目前汕头市交通管理水平与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定位相比差距仍然较大。为此,汕头市委、市政府明确把“交通秩序差”列入影响汕头营商环境的“五座山头”之一,持续高压推进交通秩序整治。

但如何结合汕头实际,加强摩电整治,改善汕头道路交通秩序仍然任重道远。

●南方日报记者 黄嘉锋

招数1

重点路口延长执勤时间至平峰期

每天在汕头各大交通路口,逢早、中、晚高峰,总能看到头戴警帽、身穿反光背心的交警身影。这是近一年来,这座城市到处可见的独特风景线。

记者从汕头交警部门获悉,每天上午7时15分至9时、中午11时30分至1时、下午5时至7时,一线交警都需要到路口执勤。粗略一算,这些民警在路口站岗时长超过5个小时。

实际上,汕头交警还加码部署重要路口执勤。针对摩电与机动车“混行”导致交通拥堵、碰擦事故多发的冲突点、交织点,交警部门进行深入摸排和梳理,将警力部署在主干道中山路、金砂路沿线各路口、街口关键点位,引导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入专用道行驶,并延长执勤时间至平峰期,即每天7时15分至13时、14时30分至19时,有针对性地加大摩托车、电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秩序的管控,确保常态、长效严管。

日前,交警部门在中心城区各重点路口开展摩电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无牌无证、报废车辆、“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一位中年女士驾驶摩托车沿中山路自西向东行驶至中山新兴路口时,被交警金平大队五中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现场核查,执勤民警发现该摩托车为报废车辆。

“我现在依照法律的规定,向你阐述交警部门对你该违法行为进行的处罚,请你听好。你所驾驶的摩托车从2010年以后是没有年审的,已经达到了报废标准,现在依法对你的驾驶证进行吊销,扣留机动车,并处以罚款。”执勤民警向该女士解释她所实施的违法行为。

针对报废摩托车存量较大的客观现实,汕头各地交警部门连续出击,清除报废摩托车隐患。同时加强静态监管,联合街道、居委和辖区派出所深入社区、停车场所开展清查和宣传行动,并落实网格员送法上门,动员引导市民群众主动淘汰已报废、无牌无证的非法摩托车,减少非法车辆存量。

近一年来,市民李先生每次骑摩托车出门,几乎都能在不同路口看到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对于驾驶员来说,这还是挺有震慑力的。毕竟谁也不希望自己因为违规被处罚。”李先生表示,将遵守交通规则,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招数2

增设隔离设施规范交通秩序

要说如今汕头道路交通的最大变化,莫过于在全市主要道路增设隔离设施。汕头交警部门严格实行汽车与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分离、各行其道,按照规范要求在道路中间和两侧增设隔离护栏、提示标志和警示灯等交通设施,旨在减少电动自行车等二轮车辆进入汽车道的随意性,有效解决其他机动车路边随意停放占用非机动车道等问题。

如位于城乡接合部的汕樟—梅溪桥路口,过去长期存在交通秩序混乱现象。该路口日常车辆通行量大,人流车流密集,许多村民经常沿汕樟路逆向行驶至该路口过马路,大货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争道,穿插行驶,险象环生。加上早晚高峰期,家长接送小孩在此穿插行驶,存在不可忽视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对此,今年初交警部门通过实地考察后,对该路口交通组织进行优化,增设道路中央隔离栏,增加交通标识,加强管控。自此,从梅溪桥行驶至汕樟路的车辆只允许右转,调头需前往汕樟-华山路口;沿汕樟路自南向北行驶的车辆,调头需前往汕樟—珠峰路口。通过整治后,现该路口交通秩序已有所好转,通行秩序良好。

“以前这个路口早晚高峰期经常塞车,自从安装了这个隔离栏以后,道路畅通了很多,现在家长接送孩子也比较方便和安全。”汕头市端然学校教导主任庄如刁如是说。

不过,总有一些行人为图一时方便,无视翻越道路隔离栏的后果和危害,硬要在车流中“跨栏”而过。今年初,交警部门通过视频监控发现,在中心城区金环路段,总有一些附近工地的工人作伴罔顾危险,横穿马路翻越中心隔离栏走到对面,严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危害过往车辆安全。

在此前的一次行动中,交警龙湖一中队现场查获4名翻越中心隔离栏的工人(3男1女),依法对他们作出处罚,并严肃批评教育。同时,交警现场约谈工地业主方负责人、承建方安全经理及各分包商安全专员,要求他们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管理教育好下属各工区的员工,杜绝工人翻越隔离栏这种不文明及危害安全的行为。

汕头交警提醒,翻越公路市政隔离栏行为,轻则制造交通混乱和拥堵,重则与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不仅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有损城市形象,更是对自身和他人生命的一种漠视。希望广大市民都要自觉遵章守法,各行其道、有序出行。

招数3

让轻微交通违法者成为劝导员

在汕头,不少市民为避免上下班堵车迟到,纷纷选择骑行共享单车。但有不少市民把骑车安全不当回事,以为非机动车就可以自由穿梭,这不仅影响交通秩序,还埋下安全隐患。

汕头交警部门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针对驾驶人不按规定驾驶非机动车的实际情况,汕头交警部门在中心城区重点路口部署专项整治,通过举牌劝导等各类方式,让违法当事人手持宣传板在路口参加交通志愿服务体验,以此纠正这些轻微交通违法者的不当交通行为。

与此同时,为充实平峰期交通文明劝导力量,近期汕头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市民政局、团市委组织社会团体中工作时间相对较灵活的志愿者,前往中心城区重点路口开展平峰期交通文明劝导活动。

此次纳入平峰期交通文明劝导活动范围的重点路口共28个,其中金平区14个、龙湖区13个、濠江区1个。志愿者重点劝导经过路口的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在等红灯时不要越线停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不要闯红灯,过马路时要按规定下车推行。

日前,一名男青年驾驶一辆共享电单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被执勤民警拦停批评教育,指出不按道行驶的危害性,并让他举牌担任临时交通劝导员,向路口市民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而在交警和交通劝导员的纠正下,不少骑车的市民通过人行横道时都下车推行,更多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驾驶员自觉推行通过。“你们这个措施挺不错,这样做可以减少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路过的市民陈先生表示。

连日来,记者巡城看到,在汕头市中心城区外马新兴、长平东厦等多个路口,身披红绶带、手持小红旗、头戴红帽的义工志愿者们参与路口“站岗”,协助执勤民警指挥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成为城市中一道文明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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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计划对在用违标电动

自行车实施过渡期政策

临时通行号牌

失效后禁止上路

3月17日,汕头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将切实加强汕头市在用违标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有效解决违标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的状况,保障汕头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根据《通告》,汕头本市范围内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得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违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符合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且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予以登记上牌,纳入非机动车范畴管理。登记时大力推行“带牌销售”方式,便于群众办理。

记者获悉,汕头交警部门将在严查该类车辆交通违法的基础上,加强对在用违标电动自行车的管控力度。目前交警部门正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计划对在用违标电动自行车实施过渡期政策,核发临时通行号牌,设置2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届满后,临时通行号牌自动失效。核发电动自行车和“违标车”临时通行号牌工作由市及各区(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据悉,办理“违标车”的期限为该通告发布之日起至三个月内。也就是说,2021年7月15日起,未取得临时通行号牌或临时通行号牌失效后的“违标车”,禁止在汕头市道路上通行。交警部门将加大整治力度,对违反规定的驾驶人依法予以查处。

此外,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汕头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优化上牌登记程序,并加大专项宣传力度,引导市民群众进行登记管理,发放电动自行车牌照。目前,全市已登记注册电动自行车6万辆。汕头交警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快推进合标电动自行车入户登记。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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