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热线8月4日报道问题追踪近日,市民杨先生遇到一件奇怪的事儿:在查询车辆使用情况时,突然发现自己名下居然多出了一辆摩托车,而这辆车登记已经11年,这辆不知道从何时起就是自己名字的摩托车,杨先生是既没见过,也没开过,那么,如果这辆车出现了事故,又该如何处理?是谁的责任?
发帖求助 这辆车不是我的!
今年开始,驾驶证需要上网录入信息,杨先生为了方便查询和录入,下载了12123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输入自己的相关信息后,杨先生发现,自己名下竟然有一辆自己毫不知情的摩托车,该摩托车是2006年购入,之后每年正常年检,但三年前,该摩托车便无年检记录。
这笔突如其来的财产着实让杨先生捏了把冷汗,到底是谁买了这辆摩托车,为什么又要落在自己名下?身份证从来没有丢失,且未借给他人,又是如何能落户的呢?对发生的这一切,杨先生毫不知情,且根本搞不清楚该如何是好。
“我在网上发了两次帖,希望交警大队能帮我解决这烫手的山芋,回复人员让去交警大队,可我去了,但问题还是没能解决。”杨先生说。
交警队、派出所都去了 却求助无门
杨先生说,“这辆车落在自己名下,问题可大可小,如果出事儿就是大事儿,虽然一直没有什么法律纠纷找上门来,但仍然很担心。”杨先生说,他第一次去交警大队时,相关工作人员告知杨先生确实没有办法解决,给出的建议是“挂失”,也就是承认是自己的摩托车,报案称丢失。
杨先生随后去了派出所,讲明自己的情况后,希望派出所能帮忙立案,但派出所民警告知杨先生,“你需要提供这辆摩托车的证照手续,否则无法承认是你自己的车,也就不能立案。”而后,杨先生再次来到交警大队。
“后来我再去的时候,办公民警给我找了当年的备案资料,找到了这辆车的信息,当时登记在案的时候,用的是我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但是签字不是我签的。而买这个车时,需要摩托车购置点提供发票,而提供发票的前提是必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可我身份证一直在我手里,怎么可能就开具了发票?”杨先生说。
依照备案信息,交管部门找到了当时代办摩托车的人张先生(化名),张先生称,该摩托车确实是当年由他代办手续落籍,他会负责找到这辆车,如果这辆车出现任何问题,由他本人负责。杨先生听到这话,一颗悬着的心落了地,可回到家后,越想越不对,他上哪能找到这辆车?他说由他负责,又能如何负责?真出了问题,不是还要找到自己吗?
想出具一份证明 真的很难!
近日,杨先生又去了一趟车管部门,希望交警大队能帮助他出具一份证明,“既然交警大队已经清楚了我这辆车的前因后果,应该帮我出具这份证明,以便日后证明我与这辆车无关,但他们一直不肯出具。”已经记不清杨先生到底去了交管部门多少次,而这一次,他依然是在交警大队车管所内咨询、投诉,最后变成徘徊……直到办公民警下班。
杨先生说,这辆车不是自己的,还是不应该申请报废,否则真遇到什么事,反而更加无从查起,到那时,如再想找出证据证明清白将难上加难。“现在我也只能有两个渠道了,一个是希望交警能尽快帮我找到这辆摩托车,毕竟已经三年没年检,如果明年依然没有消息,这辆车就是报废车了,所以到时候交警遇到,肯定会查扣,另一个方面,我还要再找到那个代办人,争取在交警队和他立上字据,这样才能保准真出事故与我无关,眼下,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