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快速路上均设有明显的行人、非机动车禁行标志,市民应严格遵守。
民警向违法进入快速路的骑车市民讲解交通安全知识。
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修正案规定,行人进入城市快速路,将处以100元罚款。除了行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及摩托车也不允许在城市快速路上通行。厦门的成功大道和仙岳高架均属于城市快速路,相关数据显示,每月都有上百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因违法进入这两条道路而被查扣,被处罚或劝离的自行车和行人数量更多。
日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桥隧大队快速路中队民警特意结合案例进行了归纳,提醒市民一定要重视。
文/本报记者 苏丽娜 通讯员 喻厚勤 图/喻厚勤
【无知型】
行人通行要罚款
10月31日8时许,民警在成功大道进岛方向枋湖北二路段查扣一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老杨,年过5旬,家住殿前,在薛岭打工。老杨没读过书不识字,不知道电动自行车不能上快速路,也看不懂匝道口的禁令标志,只知道走这条路不堵车,上班时间能减少一半,没多想就上来了。
警方提醒:行人没有安全防护,即使不上快速路行走,在机动车道内穿行也相当危险。尤其是夜间,灯光昏暗,行人的行动轨迹难以把握,快速路上高速行驶的车若一时难以避开,极易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明年1月1日起,行人进入城市快速路通行,处一百元罚款。若发生交通事故,行人也要承担责任。
民警发现,不知道快速路严禁行人通行的市民中,以年龄偏大、文化水平较低的外来打工者为主,这部分群体的家人或朋友应给予提醒,告知他们哪些是快速路,严禁行人通行。
【甩客型】
市民可报警举报
10月31日10时许,在成功大道出岛方向万石山隧道内,4名女孩在检修道上行走。经询问,4名女孩为福州某高校学生,坐动车到厦门北站,准备到厦大找朋友玩,一辆私家车主动上前揽客,谈好价钱60元载到厦大。在钟鼓山隧道南普陀出口处,司机说前面就是厦大,让她们下车,准备掉头去机场接人。4名女孩认为还没到厦大不肯付钱,司机一赌气,就把她们拉进隧道几公里后赶下车。
当晚22时许,蔡女士拉着行李箱,在成功大道进岛方向吕岭路至梧村隧道段吃力地行走。经查,蔡女士从外地出差回厦,在北站打车回第一码头附近的家。后来因价钱问题,在成功大道上被司机赶下了车,蔡女士只能在昏暗的灯光下冒险前行。在被巡逻民警发现之前已经步行了近一公里。
警方提醒:驾驶人在快速路上“甩客”,将客人安全置于不顾,也忽视了自己的安全——因为在快速路上,车速较快,前方车辆骤停,后方车辆反应不及,容易引发追尾等事故。若占用快速路应急车道停车,也属于违法行为。
倘若市民遭遇“甩客”,有权要求司机将自己送出快速路后再下车。若被“甩客”,市民可报警,提供相关证据,驾驶人被查获后,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侥幸型】
快速路上下客罚千元
10月31日12时许,民警在梧村转盘进岛方向拦下2名骑自行车的男子,他们从厦大出发,沿环岛路、仙岳高架、成功大道骑行。对于危险性,男子表示:“快速路没有非机动车道,我们也知道自行车不能在上面通行,所以我们尽量靠边走,不影响机动车通行。再说,看到我们骑自行车的,机动车也会避开。”
11月1日9时许,一辆金杯面包车在成功大道出岛方向金湖路出口附近停车,下来2名男子谯某、侯某,两人从匝道步行到枋湖客运站坐车。经调查,该车是厦门某公司的通勤车,每天早上、下午分别从翔安出发,经翔安隧道、仙岳高架、成功大道、嘉禾路,而后返回。员工反映,大家平时都在快速路上下车,感觉很不安全,也曾向公司反映。但公司为了经济快捷,即使屡遭警察查纠,仍不让车子绕行其他路线,而是变换地点让员工在快速路上下车。
警方提醒:这一类型的违法者往往明知规定,但为了图方便省时间而违法。第一个案例中,骑自行车进入城市快速路,将被依法处以二百元罚款,并扣留自行车。而第二个案例中,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停车上下客,将被处以一千元罚款。如今,城市快速路中高清探头遍布,确定违法事实后,违法者将被依法查处。所以市民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进入城市快速路通行。
【误入型】
安全教育不能少
10月31日14时许,民警接到报警,成功大道出岛方向万石山隧道内,一名30岁左右、光着上身的男子在狭窄的检修道上晃荡,情形十分危险。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该男子精神有点障碍,无法正常交流,民警只好将其载离快速路,经过一番沟通,最终将其送至同乡处。
11月4日10时许,一名78岁老太太在厦港街道成功大道万石山隧道内行走,民警赶到现场,老太太左手拿报纸,右手撑在路上攀爬,车子从身边呼啸而过。老奶奶说自己住在中山路附近,出来散步一时迷了路,就往隧道里走,自己也感觉很危险。最后,民警将老人送回了家。
警方提醒:老人、小孩、精神状态欠佳的市民自控力较弱,避险能力差,独自外出易发生意外,尤其是误入城市快速路,更是危险。为此,请学校、家人帮助老人、小孩学习一些交通知识,识别禁止标志,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远离快速路。
违法进入快速路
如何处罚?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行人进入城市快速路,处以一百元罚款;驾驶电动自行车进入城市快速路,处以二百元罚款,并扣留电动自行车;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停车上下客,处一千元罚款。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非机动车不能免责,如涉及机动车在快速路上下客,驾驶人也将被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