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7月15日讯(通讯员 李宁) 近日,常宁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公安局开展非法电鱼专项行动,在湘江常宁段鲤鱼塘水域查获一起涉嫌非法电鱼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已依法刑事拘留,让河长制落地有“拳头”,违法有“痛感”。
据了解,湘江(常宁段)、舂陵水、宜水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当天,执法人员现场查扣了380伏大功率发电机的电鱼船一艘及大量渔获物,随即联系公安局进行证据固证,经鉴定,谢某某使用的工具系禁用工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谢某某,男,1958年4月出生,系衡南县栗江镇憩山村人,在审讯中如实供述了自己在湘江干流禁渔期内非法电鱼的犯罪事实。目前,谢某某因涉嫌非法电鱼已被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下一步,常宁市将继续加强打击非法电鱼的整治力度,在沿河两岸加强宣传和日常巡查管理,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有方、治河有效,多措并举,全面深化河长制,切实维护河道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