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江金山检察微信公众号
明面上是城郊一处普通宅院,暗地里却是黑作坊——一伙利欲熏心者将废机油“沉淀”并“抽水”处理,将含水量低于5%的废机油出售牟利。记者眼前这个宅院内满目疮痍,恶臭难当,院外周边土壤已被机油染成黑色,不远处的小河和几处水塘里的水也都变成了褐色……这起江苏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污染环境案,涉案废机油高达500吨。江苏省镇江市金山地区检察院经过缜密侦办对3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作出了一审判决。
检察机关查明,2012年的夏天,周某和两名同伙在润州区七里甸街道四圩社区租住了一个院舍三间房,陆续置办了一些设备,办起了“加工点”。平日里3人各自从周边摩托车、小型汽车修理店收购废机油。他们把油弄回来,通过简单的静置、抽水等方法进行处理加工,经“提炼”的机油装桶后被销售到泰州,再由泰州销往安徽一带,其最终买家竟然是具有机油处理和加工资质的某规模企业!
2015年7月,经群众举报,镇江公安润州分局与润州环保局联合执法,一举“端”掉了这个黑作坊。经查,3人在无任何处置废矿物油资质下,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废矿物油逾500吨,处理后的废机油每吨售价为3千元,至案发时,3人的“销售金额”已超过155万元!
金山地区检察院检委会专委周桂林介绍,出于对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以及社会责任,该院在得知案情后立即组织较强的力量投入查办,多次派员查勘现场,同步介入侦查,就侦查方向和获取证据应当注意的事项与公安机关充分沟通。经上海市化工研究院检测中心鉴定,认定周某等人非法收购的废机油均属于危险废物,监测显示周边水质石油类监测值为五类地表水石油类指标最高值的5.79倍!检测专家同时指出,该批废机油中含有致癌、致突变、重金属等物质,难以自然分解,渗入土壤后危害将达数十年;至于那些非法处置已流入市场废机油,其对用户的安全隐患更无法估量了。
证据已经确凿,接下来的办案难点是:周某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污染环境罪?
为此,金山地区检察院检察长周绪平带头进行理论研讨,并将研讨成果成文——《“静置沉淀”属于刑法“处置”行为》,发表于《检察日报》。一年多以后,金山地区检察院牢固锁定了犯罪事实,依法对周某等3人提起公诉。“从某种意义上讲,此案侦办是我们理论联系实际的又一次成功司法实践。”周绪平说。他表示,作为全市食品药品及环境资源案件检察机关归口单位,金山地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了食药环检察科。目前,该院正加大侦办打击力度,同时也积极倡导“恢复性司法”,力争在惩治犯罪的同时为民生建设提供更多司法保障。(镇江金山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