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记者 李赢 通讯员 徐飞)2015年4月16日是武汉市中心城区全面禁止摩托车上路行驶第一天。武汉市公安交管局武昌大队上午出动警力60人开展摩托车整治,共查获摩托车10辆,黄牌电动车56辆。市交管部门表示,即日起,全市城区注册的摩托车全部达到报废年限,一律不得上路。凡上路的摩托车,一经警方查获,将对车辆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
校园内查货的违规电动车和摩托车
16日全市禁摩第一天 上路车辆必罚款
早上9时,记者随同交警来到武汉大学茶岗门校园内盘查违规机动车上道行驶情况。一名大学生正好骑着一辆摩托车经过,民警将其拦下询问,“你有没有驾驶证?怎么摩托车车牌也没有,你这属于违规机动车上道知不知道?”这名学生是在市场上以2000多元的价格买下这辆摩托车的,但是本人持有摩托车驾驶证,主要骑摩托车在校园内行动。交警说,有证无牌照驾驶,罚200,如果无证无牌驾驶至少要罚款1000元,在校园内,更不能骑,很危险。
一名在校学生骑着摩托车被缴,有证无牌照驾驶罚款200元
武汉交通大队秩序科科长熊志军说,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上路行驶的,对驾驶员处予1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拘留15天;未取得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的,对驾驶员处予200元以内的罚款,同时要记12分;对外籍摩托车到市区内通行的,对驾驶员处予200元以内的罚款,记3分;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的,处予2000元以内的罚款,并记12分,同时吊销驾驶证。
此外,对于特殊工种,如,送报纸、送牛奶、送快递等职业的工作人员可暂时骑行,以后将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车主可主动上缴报废摩托车
一位隐姓车主今日将自己报废的机动车主动上缴,她说,摩托车是丈夫的,今天报废汽车回收公司的工作人员来了,就这个机会将报废的摩托车上缴,省了不少麻烦。
一位女士主动将自家报废的摩托车上缴
交管局民警表示,目前武汉市有三家报废摩托车的地方,分别为青山区的武钢金属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硚口区的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武汉开发区的武汉东风鸿泰汽车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摩托车,其所有人可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摩托车,填写申请表,提交摩托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摩托车并解体,向摩托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机动车回收企业在摩托车解体后7天内将申请表、摩托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1天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摩托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责编:汤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