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现场照片
2021年6月25日傍晚,汤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载陈某(不戴安全头盔)行驶至京昆高速(昆武高速)昆明西北收费站时,被昆武大队民警查获。驾驶人汤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违法载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条第(十六)项的规定,处200元罚款。乘车人陈某不带戴安全头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十六)项的规定,处50元罚款。
交警提示: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现场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