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事故发生时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
完全是用血肉之躯
去对抗“钢铁猛兽”
下面
让我们一起看看
发生在身边的事故案例
9月10日13时56分,杨某某骑电动车沿中山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城角街口向南左转时,与邵某驾驶小型轿车沿中山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城角街口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两车受损,因杨某某未佩戴安全头盔,头部受伤。
所以
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
请戴好它
(总之,出门是这个状态,你就对了)
幸“盔”有你
“带”上安全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摒弃交通陋习
对于广大电动车驾驶人
蜀黍还是要重点强调
↓ ↓ ↓
使用电动车出行的市民越来越多,但电动车的行驶稳定性较差,安全防护措施欠缺,部分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信号灯、占用机动车道、随意穿行、逆向行驶、突然猛拐、“鬼探头”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具有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极易造成交通事故,给广大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巨大的损失。
省会交警提醒广大群众,驾驶电动车出行时,请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驾乘电动车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在通过有红绿灯的路口时,一定要按照指示灯行驶,不要闯红灯;在通过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时,一定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行驶时走非机动车道,在没有交通标线的道路上,靠道路右侧顺向行驶,不得逆向行驶。
●转弯前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面车辆通行情况,不得突然猛拐、随意变道。
●驾驶电动车时不要接听、拨打和使用手机,确有需要时,先将车辆停放在路边。
●遇到大货车转弯或直行时,要与大货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切勿与大货车争道抢行,确保自身的行车安全。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及听力、视力、四肢重度残疾者不得驾驶电动车。
请广大电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同时互相转告以上注意事项,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细节关乎生命
安全重于泰山
骑车上路,务必牢记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来自:省会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