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津市一男子在等候红绿灯时,因嫌等候时间过长,竟“抱摔”路口临时设置的红绿灯。9月5日,民警将这名男子抓获归案。
民警将辛某松送至拘留所。
8月21日,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向津市市公安局汪家桥派出所报案称,8月20日晚有人将津澧大道与双济路十字路口的红绿灯损坏。汪家桥派出所民警接警后高度重视,立即调取相关监控录像并开展调查。
9月5日,经过两周时间追踪比对,派出所民警终于确定违法行为人为辛某松(男,36岁,澧县人),并将其传唤至所进行调查。
民警将辛某松送至拘留所。
8月21日,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向津市市公安局汪家桥派出所报案称,8月20日晚有人将津澧大道与双济路十字路口的红绿灯损坏。汪家桥派出所民警接警后高度重视,立即调取相关监控录像并开展调查。
9月5日,经过两周时间追踪比对,派出所民警终于确定违法行为人为辛某松(男,36岁,澧县人),并将其传唤至所进行调查。
民警将辛某松送至拘留所。
8月21日,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向津市市公安局汪家桥派出所报案称,8月20日晚有人将津澧大道与双济路十字路口的红绿灯损坏。汪家桥派出所民警接警后高度重视,立即调取相关监控录像并开展调查。
9月5日,经过两周时间追踪比对,派出所民警终于确定违法行为人为辛某松(男,36岁,澧县人),并将其传唤至所进行调查。
“抱摔”红绿灯后,辛某松(右一)驾驶车辆逃离现场。
据辛某松交代,事发当晚10时许,因为和朋友吵架,他从某酒店出来,准备驾车回家,当车辆途经津澧大道与双济路十字路口时,看见路口设置有一个临时红绿灯。在此等候红灯约2分钟左右,他觉得等的时间太长了,显得有些不耐烦,辛某松竟然下车冲过去用右手“抱摔”红绿灯,导致信号灯损毁在地,然后驾车离去。
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辛某松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金的处罚。
稿件来源: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微信公号“政法频道”